“霸凌也犯法,可你看看,我不是出來了嗎?”
都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是揮動法律這把長劍的,卻是人,是人,又怎麼可能做到人人平等?
這個世上,從來沒有平等。
有權有勢的人,總有辦法凌駕一切,踐踏一切。
說不通,就求饒吧。
安鳳低下頭。
“陳同學,我真得知道錯了,你就放過我一次吧。”
“晚了!
安鳳,我陳小剛是什麼樣的人,你很清楚!你不僅害我在學校丟臉,還害我被關在派出所一晚上。
你覺得這筆帳,我能輕易算了?”
不能。
陳小剛是一個狠人,狠到無論是溪中的學生還是老師招惹了他,都逃不過被他狠狠報復的下場。
所以當初,蔣老師明知道陳小剛想要欺負秦秀秀,還是選擇了漠視。
看來,今天她不管怎麼求饒,陳小剛都不肯放過她了。
那就不求了!
安鳳昂起頭。
“救命——救命——救命啊——”
這三聲救命,她喊得又響又急,如果是往常,不說能驚動半個溪水七組,也能驚到就近的人家。
可是今天太不巧了,天上大雨瓢潑、電閃雷鳴,她的救命聲在傳出去前,先被雨水淋去了一半。
這點微薄的喊聲只能驚到石橋附近的人家,而石橋附近的人家,一共只有三戶。
第一戶,人在江城的吳二叔家,第二戶,絕不可能救她的她叔家,第三戶,五十米開外的她家。
她抬起頭,看了一眼。
她家二樓的燈,亮著。
“爸——”
安鳳把手攏成喇叭,放在嘴巴,用上吃奶的力氣,嘶聲裂肺地大喊。
“救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