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強大到讓任何想讓我去死的人即便拿起刀子,也傷不了我一分一毫,都只能被我踹進地獄。
你還說過,讓我一定要活成萬眾矚目、人人羨慕、高高在上的存在,最好能氣死我的父親和繼母。”
她說過嗎?
時間過去得太久,久得她記不清了。
“小鳳凰,你忘了。”
“沒。”安靜不想讓薄景言失望,於是本能地搖搖頭,“我沒忘。”
“那你記得這話你在是什麼時候說得嗎?”
她真得不記得了。
如果她對他說過這些話,只可能是在——
“我們初次遇見的那個晚上。”
“你記得就好。”
“這些話你,一直記得?”
“恩,記得,沒有一時、一刻忘記過。”
說完,薄景言笑了。
這個笑,讓安靜的腦海裡忽然閃過一段回憶。
她想起來了。
那天,她救了他後,發覺他是自殺,為了激發他活下去的慾望,她對他說了這番慷慨激昂的話。
可這番話,她不全是說給他聽的。
她是說給在人間碌碌無為一世,空留一生遺憾,渴望在這一輩子走出一段燦爛人生的老人聽的。
她是說給瞞著父母,一個人乘坐火車穿過漫漫黑夜,從江城臨安走到海城聽風山莊的女孩聽的。
她是說給那個曾經面對命運殘酷,只敢偷偷在紙片上,一遍又一遍寫著“我想死”的自己聽的。
她固然希望薄景言能活成萬眾矚目、人人羨慕、高高在上的存在。
可她更希望地,是自己能活成萬眾矚目、人人羨慕、高高在上的存在。
最終,他成功了,他如她希望般地,攀上了京北的最高峰,成了人們嫉恨卻又無可奈何的存在。
可她,卻在竭力掙扎後,再次臣服於命運的殘酷,走回了碌碌無為,又將空留一世遺恨的人生。
真是可笑,又可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