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人坐著機場扶梯,一起進了二樓的咖啡廳。
一進去,安靜帶著薄景欣到櫃檯點咖啡,薄景言則聯絡法務部,讓他們發來一份股份轉讓合同。
等安靜點完咖啡,李星也打好了合同。
他一邊把合同遞給薄景欣,一邊快速解釋:
“薄小姐,您名下的薄氏股份佔總股的百分之十,薄總將以市價一點五倍的價格來收購,所以——”
“不要。”
薄景欣打斷李星。
不要......是幾個意思?
李星拿不定注意,轉頭看薄景言。
“嫌少?”
“不,不,不是的!”薄景欣嚇得猛搖頭,“哥,我不是要把股份賣給你,我是想把股份送給你。”
“不需要。”
“為什麼?”
“沒有為什麼。”
“哥,我媽聯合了姜家和祁氏在暗中收購薄氏股份,你手裡的錢留著收購其他股東們的股份吧。”
“我說了,不需要。”
“為什麼不需要?我是你妹妹,我想幫你!”
“第一,你不是我的妹妹,你是薄景堯的妹妹,第二,即便我們有血緣關係,那也應該明算賬。
還有,我不知道你是怎麼騙住小鳳凰的,但是我和你都知道,你沒有那麼好心。”
“不,不是的,我......”
“我”什麼,薄景欣說不下去了。
她喜歡大哥,從小就喜歡,就算她媽在她耳邊唸叨一千一萬遍她哥不好,她還是覺得她哥很好。
她想讓大哥也喜歡他。
大哥十歲時,她把喜歡的零食、玩具偷偷放進她哥的房間。
她想送給他。
可是,爸爸、媽媽發現了那些零食和玩具,他們認定大哥偷她東西,把他關進祠堂,又罵又打。
她想要解釋的。
可是她看到大哥被打得遍體鱗傷,她太害怕了,沒敢說實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