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訊室的氣氛,漸漸變得凝重。
這是周正審訊犯人,常用的伎倆。
犯了事,本來心裡就會緊張。
再加上一定的心理壓迫,很少有人能撐得住。
如果真能面無表情,堅持到最後。
那這個人,肯定是個反社會人格,沒跑了!
時間一分一秒地流逝。
劉陽就那麼安靜坐在對面,同樣一言不發。
兩人似乎進行著一場沒有硝煙的較量,全看誰能堅持到最後。
“劉陽,你說那個孩子在你身上打了麻醉劑!你不覺得這很扯嗎?”
“如果真的如此,你是怎麼順利逃脫的?”
“為什麼不留在原地?等著澄清誤會,或者直接報警?而是倉皇的逃離了現場!”
劉陽有些好笑地看著周正反問道,“那種情況下,我渾身衣衫不整!”
“趙晶晶身上的衣服,更是被她自己脫得只剩下內衣!”
“我留在原地,就算澄清,你們會相信嗎?”
“至於我離開現場。我知道,這是有人陷害我,做一些防範也合情合理吧?”
“難道我就該被動的,等著被你們抓回來,誣陷嗎?”
周正面無表情地敲了敲桌子,“真是不巧。”
“趙晶晶的供詞,正好跟你完全相反。”
“她說,你帶她回家後。她原本,只是想要表示對你的感謝。”
“結果你當場對她欲行不軌!”
“她的身上也有你的指紋。這一點,你怎麼抵賴!”
劉陽聳了聳肩膀,“既然對方有備而來,自然會做戲做全套。”
“至於趙晶晶的供詞,簡直就是顛倒黑白。”
他說完站起來,將自己後脖頸的衣服撩開,指著依舊還能看到痕跡的針孔。
“而我,這就是證據!”
“當時她就是用針把麻醉劑,扎進了我後脖子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