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
歙州城相當於現代的黃山市,級別要比昌南城高,繁華程度不言而喻,建築以磚、木、石為原料,以木構架為主。樑架多用料碩大,且注重裝飾。還廣泛採用磚、木、石雕,表現出高超的裝飾藝術水平。
任寧與絕情混跡在人群中,只是凌亂的衣衫顯得有些突兀,像極了乞丐,若是手裡拿著破碗,估計也會賺些銅板。
絕情一身白衣飄飄同樣扎眼,為了顯得隨和任寧進了針織坊買了兩身像樣的衣服。
他穿不慣那些綾羅綢緞,反倒是粗布麻衣更為合身,配上帽子頗有幾分家丁的樣子。
絕情仍是一襲長衣,卻是換了個樸素的顏色,有點像窮酸書生,任寧倒成了他的書童,只不過這個書童年齡有點大。
在絕情頂喝了近一個月的粥,任寧肚子裡沒有一點油水,找了家客棧點了些酒肉。
當他正準備狼吞虎嚥的時候卻發現絕情已經吃的盆幹碗淨,飯量驚人,他也只能多點幾分,若非他帶足銀兩還真不夠絕情吃的。
天色漸暗,任寧找了家客棧暫時安頓,等天亮再回昌南城也不遲,有絕情在身邊他不擔心遇到危險,安心的熟睡。
第二天一早卻發現絕情還在熟睡,頓時沒了安全感,倘若真有刺客以絕情此時的狀態還不知誰保護誰。
為了早一天回到昌南城任寧買了輛馬車,與絕情分坐在兩側,飛奔著出了歙州城。
從未下過山的絕情對馬車充滿了好奇,他見過鬆樹、猴子、麋鹿,甚至還有豺狼、虎豹,卻從未見過馬,這種以奔跑著稱的動物。
出了歙州城後是一片森林,其中有條官道,還算平坦,吃過嫩草的馬兒飛奔著,絕情似乎感覺馬兒拉著車有些勞累,下了車穿梭在樹林中,速度一點不比馬車滿。
任寧也只能尷尬的說到“年輕真好”竟忘卻了自己用著十八歲的身體。
在絕情看來世界只有絕情頂那麼大,他能飛奔好幾圈,萬沒想到這條路如此漫長,一個時辰後跟受了委屈的小貓一樣重新上了馬車。
對於新鮮的世界他有太多好奇,卻從不開口,任寧只能硬著頭皮給他講一些常識,畢竟他要跟人交流。
歙州城距昌南城不足兩百里,這匹馬即便不能日行千里,兩百里還不成問題,趕在落日之前出現在昌南城北門。
任寧的內心突然被紮了一下,他清楚的記得上次在北門的情形,略顯悲傷,眼角的淚水始終是忍不住落了下來。
絕情從沒見過這種表情,也不知從任寧眼角落下的是何物,伸手蘸了蘸然後放在嘴裡,立刻表現出一副痛苦的表情“鹹的。”
看著他可愛的樣子任寧不禁笑了笑,甚至開始羨慕絕情無憂無慮的心態。
臨近北門的時候任寧停住了馬車,在絕情的幫助下上了車棚,大聲喊道“我回來了!回來了!來了!了!”故意製造一種迴音的效果。
怎料絕情有模有樣的學著,卻是從來了開始學起,一次說兩個字是他的極限。
守城計程車兵聽了全當他是個瘋子,故意多搜查了即便,這次進了昌南城。
昌江的水依舊柔情,把牽掛從到遠方,又把祝福帶到城裡。
月下的昌南城永遠是熱鬧的,昌江兩岸燈火通明,人來人往,坐在馬車上的任寧享受著歡樂,而絕情東張西望尋找著酒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