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8章
陳朔和薛霆都是雷厲風行、效率極高的人。
影后張怡那邊連《日掛中天》的劇本還沒細細讀完一遍,他們兩人已經快刀斬亂麻般地將移動支付業務從樂家電商體系中分拆出來,並完成了新公司的註冊。
新公司命名為“蜜蜂金融科技有限公司”(Bee Financial Technology Co., Ltd.),主營業務明確為數字支付、數字金融、科技創新等領域。
緊接著,雙方迅速簽署了一份極其詳細且苛刻的“對賭協議”。在這份協議框架下,薛霆無需向“蜜蜂金融”投入一分錢現金,即獲得了公司20%的乾股,但這部分股份在協議約定的條件達成前“不享有投票權”。
而薛霆需要承擔的核心義務,是全力推動“蜜蜂金融”的業務拓展(尤其是打通各類政府及公共事業介面)以及確保其在港島的順利上市。
協議簽署的那一刻,連薛霆自己都感到有些意外。
他拿著那份協議,字斟句酌地反覆看了好幾遍,眉頭微蹙,在腦海裡推演了各種可能性,卻始終想不明白陳朔到底在玩什麼花樣。
這讓步實在太大了!
移動支付,堪稱電商生態系統的主動脈和核心支柱之一,其蘊含的資料價值和金融潛力無可估量。
陳朔竟然就這麼看似輕描淡寫地將其剝離出來,並允許自己這個“空手套白狼”的人介入其中?
誠然,現階段自己只拿兩成沒有投票權的乾股,所要承擔的任務也確實艱鉅無比——要組建並運營龐大的貨幣基金,要將移動支付接入供水、供電、燃氣、社保、醫保、交通等無數個需要極強政府關係才能敲開的領域......權利與義務看似對等。
但問題的關鍵在於對賭協議的核心條款:一旦“蜜蜂金融”成功在港島上市,並且達到約定的市值和業務指標,陳朔將轉讓出大量的投票權,並支援薛霆出任董事會主席。
到那時,雙方的角色將徹底逆轉——他將成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而陳朔則會變成一個話語權有限、主要享受分紅的股東。
薛霆絕不相信以陳朔的精明會看不到這一點。
那麼,他為何還要主動走進這個看似對他極其不利的佈局?
薛霆思前想後,最終只能將原因歸結於:陳朔的動機可能並非純粹出於經濟利益,而是有著更深層的政治或戰略考量。或許是想透過讓出巨大利益來捆綁、拉攏薛家,為自己在未來的格局變幻中多找一個強大的盟友,所謂“狡兔三窟”?
想到這裡,薛霆嘴角露出一絲冷笑。
如果陳朔真是這麼想的,那未免有些天真了。
在絕對的利益面前,所謂的聯盟並不牢靠。
協議簽了,乾股拿了,該拿的好處他薛霆一點不會少拿,但將來會不會“投桃報李”,那可就是另一回事了。
不再多想,薛霆立刻展現出其驚人的能量和執行力。
協議墨跡未乾,他就開始動用薛家在粵省乃至更高層面的深厚人脈資源,全力推動“蜜蜂金融”的業務佈局。
僅僅過了一個星期!
“蜜蜂金融”就對外宣佈,與粵省一家背景深厚、實力雄厚的大型基金公司達成戰略合作,共同發起成立了一隻規模空前的貨幣市場基金——“蜂巢餘額增值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