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雪飛訝然:
第一次有人找她簽名,好意外啊!
她竟然也有粉絲了!
程雪飛看著那小編輯手裡的雜誌和鋼筆,有點下不去手,覺得自己也沒幹什麼驚天動地的偉業,又不是什麼流量明星,哪裡能隨便給人簽名?
見她猶豫,伍泉笑道:“小程同志,你就籤吧,現在全國各地,有很多書友想認識你。”
說著,伍泉起身,從牆角拉過一個竹筐。
裡面有半筐信件。
程雪飛匆匆瞥了一眼,看見上面似乎有自己的名字,就撿起一封來看,收信地址是雜誌社,收信人卻是她。
程雪飛知道有筆友這回事,上一世,他還在上小學時,就曾在雜誌上交過筆友。
那時候,雜誌最下角,會有讀者求友的資訊。
那個年代套路少,人與人交往更單純,沒有那麼多心機,所以寫信內容也都真摯純潔。
有的雜誌上會有為讀者排憂的“知心大姐”,很多人把自己的苦悶寫信告訴“知心大姐”,幸運的話,會得到知心大姐的回覆,甚至自己的信會被刊登在雜誌上。
程雪飛沒有給這些“知心大姐”寫過信,因為那時候她年紀還小。
想不到,回到八四年,她居然變成了那個“知心大姐”了!
她又看了眼竹筐裡的信,問:“伍編輯,這些不會都是我的吧?”
伍泉笑道:“當然,這都是你的——這個月,寄給你的信,比寄給我們全雜誌社的信都多!”
程雪飛不禁失笑:
這些信加在一起,夠一本書了。
光是拆信,都夠她拆半天的。
那個年輕的編輯又把雜誌和鋼筆往前送了送,示意程雪飛簽名。
程雪飛實在沒法推辭,只好訕笑著接下雜誌,在辦公桌上借了塊地方,大筆一揮,簽下了她的名字。
給人簽名的感覺,還是很爽的。
為了紀念自己第一次簽名,她特地抬頭記住了這個人的長相:
這是個典型的南方男人,瘦小卻精神,眼神中透著機靈。
黑褲子,白襯衫,頭髮梳的一絲不茍,閃著油光。
程雪飛面帶微笑,文縐縐地問了一句:“同志,請教你的大名?”
“我姓徐,你就叫我小徐就行了。”
“徐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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