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宋》第1714章 卓然說道(1)

作者:沐軼·2025-05-20

第1714章

卓然說道:“好,我簡單跟你解釋一下。人正常吃下食物之後,消化的時間是兩到三個時辰,就會從胃裡排空進入腸道。每種食物消化時間都不一樣,但大體能歸納測算出來。由此根據消化程度可以反推死亡時間。當然前提是能鎖定他最後一餐吃飯的時間,而這時間我們已經鎖定了,在這個案子中食物的消化程度我們也確定了。”

“可是有一點,我把它當成普通消化時間來算,得出了晚上九點的判斷,這種判斷在正常情況下是對的,這一點我很肯定。但是我忽視了一點,那就是死者圓通和尚死亡之前很可能一直在行房。人在進行房事的時候,由於需要調動血液大量參與相關器官活動,使得腸胃消化功能需要的血液便相應減少。從而導致消化速度減慢,消化也就沒有正常情況那麼快,所以,儘管實際上已經過去了兩個半時辰,而他的消化程度只相當於一個時辰,這就導致判斷錯誤。”

卓然說到這兒,瞧著怔怔望著他的雲燕,壓低聲音說:“昨晚上我跟你親熱的時候,你說你累的不行了,所有的力氣都花在跟我親熱上了,就算來一個敵人,連抽刀的力氣都沒有。當時我就意識到了這一塊,但是當時只是有那麼一個朦朧的意思。我並沒有準確的抓到,而且當時我有些疑惑,但是怎麼也想不到是意識到了什麼。”

“直到今天上午我兩個哥哥的兒子敲核桃,結果把手敲到了。因為敲核桃的小孩去看打陀螺去了,注意力轉移了。我當時腦袋靈光一閃,如果身體裡的消化功能需要的血液被轉移到了做別的,那消化功能就會受到影響。那時胃就會消化的慢,再推算死亡時間時就應該延長。所以這個案子原先認定為晚上二更天初發生了命案,實際上應該是三更天。”

雲燕頓時眼睛一亮,說道:“要是這樣的話,那不就說明荷花同樣有作案嫌疑和作案時間了嗎?”

卓然點頭道:“正是這個意思,她是將近三更天的時候離開的,她至少還有半個時辰的時間。所以她有作案時間,另外她的丈夫那個石匠也有作案時間,因為他是二更天的時候去挑選的工具,他選完了之後同樣還有差不多一個時辰。”

“而從鄰村到回村,半個時辰一路飛奔沒問題。同時他後半夜並沒有證據證明他沒有離開村子,因此他的嫌疑也一下就大起來了,我們必須要重新調查這個案子。”

雲燕興奮的點點頭,不過想起一件事,又說道:“但是如果他們還是死不承認,我們又沒有證據該怎麼辦?”

卓然笑了笑說:“雖然我還不能十分肯定,但是這一次我找到了證據,如果運氣好的話,我們應該能夠一舉突破。”

“哦,什麼證據?能說說嗎?”

卓然說道:“我先前詢問兩個侄兒敲核桃敲到手的時候,我曾經把他們拿鍬和鋤頭拿過來,跟他們解釋鋤頭是鈍的,不會受傷太重,讓他們放心,當時我撫摸過那鋤頭背,一下子讓我想起了死者的頭部凹陷性骨折的樣子,跟鋤頭被敲擊的形狀竟然很相像。所以我一下醒悟過來,或許殺人兇器就是鋤頭。”

雲燕緩緩點頭,說道:“有道理,鋤頭敲人腦袋的確會產生類似的痕跡,不過鋤頭幾乎家家戶戶都有,能夠用此鎖定是他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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