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宋》第1037章 張太公之前還真沒細想過這個事(1)

作者:沐軼·2025-05-20

第1037章

張太公之前還真沒細想過這個事,他如果也說把這錢拿來助學,那隻怕這官員順水推舟,就說既然你們雙方都覺得應該拿錢來助學,那就不用判了,直接拿來助學就可以,那就慘了。

所以他斟字酌句道:“這石棺裡肯定是我祖上的先人,把這些財產留給我們這一支系的子孫,我們應該謹慎妥善的保管。所以若是判給了我們這一脈,我會把這些古董器皿都供奉在我家祠堂。祖先的東西當然要用於祭祀祖先,嘿嘿。”

卓然斜眼瞧著,心想,這老傢伙還真是狡猾,他明明是想據為己有,卻堂而皇之的說是用來祭祀。

卓然對張太公說道:“你認為這石棺裡的人是你們這一支的先人,是嗎?”

“的確如此,他肯定是我們有直接血脈的先人,因此這些東西應該歸我們這一脈所有。”

“要是經過查驗,棺材中的屍骨不是你直系血親留下來的,那又該怎麼說?”

張太公心想,怎麼可能查清楚一具白骨是不是自己的祖先呢?他當下硬著頭皮說道:“如果大人真有這樣的辦法,讓人心服口服的確認這屍骨的確不是我的直系長輩,那老朽就認輸,這些東西便都歸族人大家共同享有。當然需得是這方法確實可靠,令人信服。”

“本官的方法當然會讓你們口服心服。為了讓你們信服,本官首先要做個測試,如果你們認可這個測試,就證明了我的方法是靈驗的。”

張太公好奇的問道:“卻不知是什麼樣的方法?”

“滴血認親!”

這法子是卓然從他師父逍遙子那裡學來的,逍遙子已經把煉製這種滴血認親藥物的配方給他了,卓然也曾經有過成功的先例。所以他知道這個案子是因為這個之後,便已經想好了應對之策,這一次也把這藥粉帶到了身上。

滴血認親在宋朝廣為人知,是衙門經常用來判斷案件的重要手段。張太公當然知道,不過他微微皺了皺眉,小心翼翼的說道:“這法子當然好,不過我聽說這滴血認親有時候並不太準,可能法子本身有問題。”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