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宋》第1968章 雲燕不死心(1)

作者:沐軼·2025-05-20

第1968章

雲燕不死心,反覆啟發,卓然見他們還是一臉茫然,便擺了擺手說:“算了吧,如果強行讓他們確定,可能反而會誤入歧途,咱們還是先核實一下他們有沒有作案時間,案發當時他們在什麼地方,縮小排查範圍。”

這時小鷹跑來稟報卓然說又找到了幾件類似的案子,並把案件給卓然送了過來。

卓然看過之後,其中的兩件引起了他的注意。這兩件案子的受害人都是年輕女性。

第一件案子是四年前,元宵節前三天逛花燈時夜晚發生的案子。被害人被人用很薄的刀片從臉到脖子劃了一刀,距離脖頸血管只差分毫,幸虧沒有切斷,這才撿回一條命。但是大量的流血讓病人在床上躺了一個多月才能下床,從鼻樑一直到脖頸有一道長長的疤,已經毀了容。

而第二個案子的被害人是一個年輕美貌的少婦,在重陽節登高的時候。被人在胸口,長長的劃了一刀,從鎖骨劃過右胸,一直到肋下,血流不止。這兩件案子家屬都當即報了官,但是一直沒能偵破。當時也曾經抓了幾個嫌疑人進行詢問,但是都沒有拿到真憑實據,最後不了了之了。

卓然決定將兩件案子跟耶律田夫人被殺案併案處理,因為這兩件案子使用的兇器也是極薄的刀刃,在身上留下了很深很長的傷口,而且劃傷的也都是年輕女性重要的部位。侵犯的物件都是年輕美貌的女子,是這幾個案子的相同點。

另外,這兩件案子雖然沒有造成被害人死亡,但也符合卓然的判斷,兇犯呈現的是一種逐漸加重的暴力傾向。就不知道這之前還有沒有其他案件。但至少可以肯定一點,就是這件案子兇犯開始行兇至少是四年前,而犯罪地點就在東京汴梁城。

當然十年前的登高是在城外十里的得勝山,那是東京汴梁的一個小山包,在一馬平川的平原上算得上山峰了,所以很多人到那兒去登高,當時的兇案就發生在那兒。

確定了兩件案件很可能是同一個兇手所為之後,卓然立刻對侯小鷹著實誇獎了幾句,讓他繼續翻查其他的案件,尋找其他的類似案件。

卓然帶著雲燕開始對新發現的兩個案件受害人及家屬展開調查。

卓然先來到的是四年前在元宵節看花燈時,被人劃傷了臉部和脖頸的女子的家。

這女子的父母是東京汴梁城一個開雜貨鋪的小生意人,但是為了給女兒治傷,最後小雜貨鋪都被迫賣掉了。現如今他父親在幫別人打工,母親做些縫縫補補填補家用,最可憐的是他的女兒,因為破了相,原本一朵嬌豔的花就此凋零。

在此之前,媒婆都快把他們家門給踏破了,而破了相之後,媒婆再也不登門了。女兒整日以淚洗面,母親曾經悄悄地跑去找媒婆,即便增加了謝媒的錢,卻沒有媒婆願意接這趟差事。

這女子雖然破了相,卻心高氣傲。她看不上的人家是不會嫁的,她既然要挑選人,那就很難挑到合意的人了。因為她滿意的人家,人家條件都比較好,人家自然不會看上一個破了相的女子,而且家境已經敗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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