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宋》第2455章 但是如果犯了十惡重罪(1)

作者:沐軼·2025-05-21

第2455章

但是如果犯了十惡重罪,或者作奸犯科,殺人放火等重大犯罪的話,同樣是可以判死刑的。這跟卓然現代司法理念是不一樣的。

受到現代司法理念影響,卓然不可能對一個十二三歲的孩子判死刑,雖然他造成了嚴重的後果,放火燒死了一個人。但是在現代刑法中,未滿十四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是不承擔刑事責任的,這種思想跟宋朝的法律規定不一致。

假如說這個孩子只是放火燒燬了草料場和一間大通鋪,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卓然完全可以按照現代司法理念,責令其父母嚴加管教,而不會動用刑法,當然他父母賠償損失是肯定的。

但是如果說燒死了人,而自己卻不處罰這個孩子的話,監察御史絕對會彈劾自己的執法不公,而這些難以向皇帝和其他人做解釋。

放火的孩子幾天後便落網了。

抓住他的兩個捕快穿了便服,蹲守在另一家客棧的馬廄裡面。

這家客棧距離前面被燒燬的馬廄的那家客棧不太遠,也是深夜時分,這孩子躡手躡腳的進來了。四下張望之後,點燃了手裡的一把稻草,然後舉起來引燃了馬廄稻草的屋頂。可是火剛剛引燃,後面忽然嘩的潑過來一大桶水,直接將房頂上的火跟他手裡的一起澆滅了,連帶著孩子也被淋了一身。

這孩子嚇一大跳,轉身一看,見後面站著兩個人。一人手裡拿著一桶水,正面目陰冷的瞧著他。

兩個捕快亮明瞭身份,那孩子嚇得不停的哭,斷斷續續的供認了,他放火點燃先前那家客棧和花蕊兒家後院的草料堆的事。

果然如雲燕他們所料,他是從那狗洞鑽進去把草料點燃的。他曾經想鑽進去偷點東西,發現裡面有一大堆草料。而他又不是院子裡的人,便突然有一種惡作劇的念頭,想把這草料點了看著大火燒起來。

他以前曾經見過那種映紅了半個天空的熊熊大火給他心裡造成的震撼,一直像烙印一樣烙在他的心頭。每次想起他都覺得格外的興奮,所以才會有這個念頭。

他把火點燃之後,從狗洞鑽了出去,然後跑開了,遠遠的看著火燒了起來,映紅了天空。不過因為這那堆草料相對比較小,燃起來的火併沒有他印象中那樣雄壯。

而這時他發現在客棧很多夥計客人跑出來瞧熱鬧,客棧裡空了不少。而客棧後面馬廄旁就有一大堆的草料,他趁著興頭又進去。他本來想點那堆草料的,但是發現草料場不遠處有個夥計還在切草,離得比較近,生怕一點燃那人發現他了,馬上追上來把火撲滅,並把他抓到。

於是他從草料堆抽了一把草,走到馬廄的另一頭,才把另外兩間馬廄的茅草屋頂給點燃了,然後逃出了客棧。他原來是在不遠處瞧熱鬧的,看著大火映紅了天,非常的興奮。但是他很快發現衙門捕快來了,還到處在打聽失火的情況,他害怕了,便跑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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