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8章
卓然問道:“你為什麼選擇使用棍棒做兇器?而不用刀劍呢?”
“我覺得棍棒打在頭上出的血不是太多,這樣不至於把自己的身上的衣服弄髒,並留下痕跡。我喜歡看見棍棒把人頭部打變形的樣子,很刺激,比用刀捅在身上感覺更爽。因為我小時候曾經見過有人殺豬,就是用一根大木棍狠狠一棍打在豬的腦袋上,那豬立刻癱在地上,接著就不動了。”
“那種打死豬的方法讓我感到很刺激。後來我曾經用這種方法打死過幾條狗,把狗肉拿去賣了。所以每次打死狗我都覺得很刺激,用它來打人覺得也非常興奮。”
卓然說道:“好,你接著往下說。”
“第二次的時候,就有一個女的,我把她打死了,然後玷汙了屍體。後面我膽子越來越大,開始是先把人都殺光,包括女的,然後才玷汙屍體。後面我就先把男的殺了,留下女的強暴之後,才把人弄死。剛開始我也是用木棍把女的敲死,不過後來我發現,把頭擰斷更刺激。就改成把她們的頭擰斷。”
卓然說道:“你的木棍和麵罩藏在什麼地方?”
“就在密林的一個隱蔽的山洞裡面,每次做完我就把東西放在那兒。然後每次要做案,就到那去取東西,那很隱蔽。”
卓然說道:“那你為什麼要殺你的妻子?”
“我半年時間辛辛苦苦的掙錢,那可都是我的血汗錢。就算後面打家劫舍賺的錢,那也是我拼著掉腦袋去賺回來的,至少我自己是這麼認為的。我把這些錢湊夠了彩禮之後,交到了姓馮的他們家,他們很高興。”
“不過他們雖然收下了彩禮,也同意把閨女嫁給我。可是說到我家來看了之後,說我家的房子太舊了,又是茅草房,他女兒過來肯定是要受苦的,這個他們捨不得。所以希望我能蓋一個磚瓦房,蓋好之後再過門。”
“另外他們家的房子也很舊了,希望能夠我再出一些錢,幫他們家把房子翻修一下。我大錢都出去了,還在乎這個嗎?至於蓋新房,他不說我也會蓋的。我打劫賺來的錢很容易,掙了這麼多,不讓自己過得好一些就太冤枉了。所以這些我都答應了,又陸續把打劫得到的錢給了他們一些翻修房子,加起來的錢差不多又是一倍的聘禮了。”
“而我的新房也蓋得很快,蓋好之後,我要求把他們家女兒接過門。結果他們左推右推,找各種理由又跟我要了不少錢,我覺得他們把我當搖錢樹了,就很生氣。開始我還有求必應,到後來我就拿了個木棍找上門去,說再不把他女兒嫁給我,我可就不客氣了。我已經付了那麼多錢,他們倆老口這才同意三天後把女兒嫁給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