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宋》第2870章 不管是站得住腳站不住腳(1)

作者:沐軼·2025-05-21

第2870章

不管是站得住腳站不住腳,反正各有各的想法。自己把別人告到衙門就傷了和氣,說不定激怒了對方。對方若是一怒之下,跟劉大嬸的那個案子一樣,拔刀相向。那可就得不償失了,自己無非是一年辛苦到頭養了三頭豬,賣得十二兩銀子,如果為了這點錢把自己一條命都搭進去,那可就太不值了。

只要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只要自己還活著,活的好好的,明年養了五頭八頭豬就把錢賺回來了,辛苦一點算什麼,又何必去爭這個理呢?

所以她已經打定了主意,不管老爺怎麼判都聽從老爺的。反正這件事自己也佔不到多少理,因為畢竟是丈夫跟別人打賭把錢輸給了對方。

而且說到底還是丈夫逼著別人打這個賭的,不知道把丈夫罵了多少次,可是也沒有用。既然如此,便只有聽從提刑官老爺的判決,看看老爺最終怎麼判。能判多少就多少吧。

雙方雖然都已經做好了退讓準備,但是都希望能聽到一個合情合理的判決。

卓然道:“這件案子我們先看雙方各自有沒有過錯?如果雙方都有過錯,就看誰的過錯大?如果雙方只有一方有過錯,那就看這個結果是否公平?這幾個方面來分析這個案子,或許我們就能得到答案。——先看看是雙方都有過錯還是隻有一方有過錯?”

“這個案子是打賭喝酒贏錢。當時虎妞已經聲明瞭從來不喝酒的,只有成親的時候才喝過一次交杯酒。其他時候都沒喝。讓這樣一個不喝酒的女人喝一罈兩斤裝的老白乾,本身這是有些趕鴨子上架的,而且也是很危險的。酒一旦喝多,不僅會傷身,甚至可能會損害身體健康,甚至導致死亡,喝酒喝死的只怕各位也都聽到過吧?”

後面的酒館掌櫃立刻說道:“這個常有的事,在我們酒館不說多了,至少有五個人我親眼見到的,喝了酒之後就倒下不行了。當然不是馬上死的,送回去沒兩天就死了。當然這五個人都是那種爛酒的,天天喝,上午喝到晚上,身體已經被酒拖垮了。酒害人我是深有體會的,因為我是賣酒的,我希望別人多喝。可是每次看到別人喝醉了,身體受到損害的時候我就很難過,又覺得不忍心。”

卓然問掌櫃的說:“你怎麼看這場賭局?”

掌櫃的望向虎妞說:“那天她喝那一罈酒我就很擔心,不過她為了贏那十兩銀子也是豁出去了。她採用的是速戰速決,就是把那壇酒全部灌到肚子裡,以縮短酒發作的時間。因為賭的是一頓飯的功夫,結果這個很有效,最後贏得了這場賭局。”

“但是我知道她不勝酒力,這一罈子酒灌到肚子裡,胃肯定燒得像刀子割一樣難受的。會不會出問題都還不好說,所以我還是很擔心的。好在她好像有些功夫,抗酒的能力要稍強一些。”

小虎子也不知道什麼叫開堂審案。一聽說他媽媽那天的事情,馬上插話說道:“我娘吐了一夜,連床都下不了。我娘說她快死了,我很害怕......”

虎妞趕緊把兒子扯到身後,讓他別亂說話。

卓然點頭說:“小孩說的是實話,一個不喝酒的人一下喝這麼多酒,對身體的損害是非常大的。所以這件事情虎妞沒有任何過錯,因為對方主動打這個賭,並且主動設立賭注,賭的條件也是這樣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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