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60章
卓然點了點頭,沒再做解釋。他繞著大糞坑轉了一圈檢視,但是沒有發現異樣。
轉回來之後,他又問洪老三道:“那些挖出來的糞水運到哪去了?”
“讓糞農給運走了。”
“糞農的名字和地址能不能跟我說一下?”
“他好像叫掏糞王,因為老漢姓王,又幹了一輩子的掏糞,得了這麼個外號。就在離這不遠的地方住著,從這過去兩條街,你問掏糞王都知道,你甚至不用問,到他們家門口你就能聞到一股味道。”
所有人都笑起來。
卓然對洪老三說道:“麻煩你讓一個人趕緊去跟掏糞王說,今天從這裡運過去的糞先暫時放著,不要動,衙門會來檢驗。”
眼見卓然說得十分肯定,而且沒有半點開玩笑的意思。洪老三立即答應,趕緊找兩個老漢跑去跟掏糞王說,叫他千萬不要把今天運過去的那些糞水都隨意處理了。要等著衙門的人過來勘驗。
交代完之後,卓然便安靜的等著知縣老爺他們過來。
終於等到人來了。
兩個捕快飛奔來,說道:“都讓開,知縣老爺來查案。靠前衝撞了知縣老爺,可是要打板子的。”
卓然一聽,不由愣了一下。因為新來的知縣、縣丞和縣尉他都沒見過,才剛到一兩天。但是按照朝廷的規矩,負責刑事案件的偵破和勘驗那是縣尉的事情,也就是說只有縣尉才會出現場。但實際上根據宋刑統的正規要求,刑事案件必須由該地的掌印官出現場勘驗才是合法的。
當然,規定有一個變通,就是若掌印官因故不能勘驗,可以委託縣尉代為勘驗的。所以縣尉的現場勘查,偵破案件實際上只是輔助功能,履行這項職責最直接的責任人是這個地方的掌印官,知縣或者知府。
但是正常情況下,很多掌印官都不會親自勘驗現場的,而利用了宋刑統的但書規則,把這項工作委託給了縣尉,由其代勞,逐漸的縣尉就取得了實際的刑案偵破權。
但實際上遇到重大的刑事案件,特別是命案,按照要求必須是由知縣親自到場勘查現場,並負責偵破的。但是事實上卻主要是縣尉來查處。
而這一次,新來的知縣老爺卻親自來查案來了,這次卓然算是開了眼。
卓然已經從椅子上站了起來,側身而立,眼見一頂官轎過來,在糞池旁邊停住。後面轎伕把腳杆舉起來,前面的則放低,以便讓知縣老爺能夠輕鬆跨過欄杆。
轎簾一掀,知縣老爺從裡頭踱步走了出來,打了打袖袍,目光掃了過來。卓然一眼望去,頓時呆了,下意識叫了一句:
“——蘇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