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宋》第3631章 可以(1)

作者:沐軼·2025-05-21

第3631章

“可以,你說。”

“開始我們也懷疑是不是有人從小門進來?但我們仔細查看了小門,沒有任何破壞的痕跡。而且我們也問過管家,那鑰匙只有老爺和老太太有,還有管家他們三個人,其他人是沒有鑰匙的。到他們家來需要走後門的人,都是遞了拜帖之後,由管家跟對方商議。然後在合適的時間,管家打開後門,在後門等對方進來之後再把門關上,走的時候他們再把人送走,這些事我們都已經瞭解清楚了。”

“今天管家之所以沒有回答楊兄弟你這個問題,估計是因為他們知道你是下面來的人。這話說到外頭去會損害少卿大人的清譽。”

卓然立刻回頭對雲燕說道:“對了,我也想找機會問你這個問題。既然說到了這個話題,我還是想說一下,今天咱們是內部討論案件,討論的任何話題都要絕對保密,不能說出去。”

其他幾個人都點頭。

卓然問雲燕:“我想知道這少卿究竟是個什麼樣的人,也就是他是清官還是貪官?到他們家走後門的人主要是來做什麼?這些你瞭解嗎?”

雲燕點了點頭說:“對這個少卿我還是多少了解的。因為我父親曾經在大理寺做官,那時候他就經常到我們家來,也邀請父親到他們家去。父親剛到大理寺的時候,不瞭解他的為人,曾經去過幾次,因為是家宴嘛。後來父親就不去了,也很少與他有什麼走動,都是公事上。”

“父親跟我說過,她覺得少卿這個人華而不實。但是他拿不到他的什麼真憑實據,否則早就彈劾他了。因為他做事非常隱蔽,那些到他家的人究竟做什麼我父親掌握不了。但我父親懷疑他行賄受賄,但是他的案子又查不出明顯的問題。”

“不過我父親說了,有很多人利用手裡的權力來索取賄賂,而實際上他做的事本來就應該做的。但是由於當事人害怕他不這麼做,或者希望他快點這麼做而給他行賄,他也就心安理得的接受。同時又不違反王法,作出相對公允的判決,或者在他自由裁量的範圍,進行合理範圍內的調配,就足以讓當事人得到滿意的結果。”

“所以你剛才說的我知道是什麼意思,那個小門也應該是為辦這些事的人留下的。因為小門後面很僻靜,平時很少有人來往,能夠隱蔽的進入他們家。”

卓然點頭說:“這就對了。所以我的推測就是,兇手在我們沒有把注意力集中在絕頂高手這麼小的範圍的情況下,要解釋如何越牆而過這個障礙,那就只有開門這種可能性了,所以謀殺少卿這個案子,兇手很可能是少卿或者他的管家開門讓他進來的。”

“當然,少卿自己開門的可能性最大。因為管家開門的話,在你們如此高壓的盤問之下,他可能會說出來。他甚至都已經說了一些來走關係的人,經過後門進出這麼個事實,他不可能再隱瞞某一個人在那天曾經進來過這個事實的。”

侯小鷹道:“有個問題不好解釋。——如果是少卿開的小門讓兇手進入,那少卿被殺之後,兇手又如何離開?小門是從裡面用銅鎖鎖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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