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宋》第4651章 說著(1)

作者:沐軼·2025-05-21

第4651章

說著,自個兒上了轎,坐著轎子揚長而去。

周老三一直沒有露面,他挑著經過父親他們身邊的時候也低著頭,只是下意識的瞧了他們一眼。周老漢則眨了眨眼,他沒有跟兒子相見,把兒子留在對方陣營之中,或許能聽到進一步的訊息。

他們走過去之後,周老漢對縣尉說道:“看他孫子那樣子,就知道他有鬼。縣尉為何不把他抓到縣衙仔細盤問?他一定會交代的,只是不要讓那老傢伙在旁邊。”

縣尉哼了一聲,說:“本官如何做事,不需要你來說。現在帶本官到你們村去檢視清楚。”

周老二對周老大和周老漢說道:“父親,我跟著進城去盯著他們。還是你們陪老爺到村裡頭去看屍體。”

周老漢答應了,當下分成兩路,周老漢陪著縣尉他們往村裡走。為了趕時間,縣尉還給了他們兩人兩匹馬,騎著加快速度,第二天便趕到了村裡。

周老漢這一路上反覆思量,他決定對縣尉說實話。

他對縣尉說道:“老爺,實際上我兒媳的確不是被人殺的,而是被洪水沖走了淹死的。但是她的雙腳的的確確被人給砍走了,而且我三兒子曾經聽說那鍾家少爺說我兒媳腿長得美,要是能夠天天捧著,死了也願意之類的話。我三兒子深夜潛入他屋裡檢視,找到了那雙腿。只是不知道怎麼回事?被他給轉移走了。但這是千真萬確的事實。”

縣尉陰沉著臉,怒道:“你們謊報案件,明明沒有命案,偏偏說兒媳被人謀殺。害得本官如此著急,真是可惡。”

周老漢和周老大嚇得撲通一聲跪在了地上。周老漢說道:“雖說不是謀殺,可是他挖人墳墓,砍下我兒媳兩條腿。這也是犯了王法的。”

“就算是犯了王法,可是跟取人性命相比,那就不是一回事。怎麼能夠混為一談呢?真是混賬。”

周老漢父子又是一個勁的賠罪。解釋說當時害怕縣尉不重視,畢竟對方是團練使的兒子,所以故意說得誇張了些。得罪之處還請恕罪。

縣尉狠狠的把人教訓了一頓。不過他心頭的怒火在墳被挖開之後看見的一幕,又少了不少。因為墳墓裡一個女子的兩條大腿缺失了,被人砍走了,而且砍斷的人似乎並不會解剖,沒有從關節處切掉。而是用利刃將大腿的一小截連同一起砍掉的,包括整個膝蓋和一小截大腿,看上去著實讓人怒從心頭。

在宋朝盜挖他人墳墓,毀屍雖然比不得謀殺害人性命處罰嚴重,但是也是要懲罰的。所以縣尉漸漸火氣就消了,說道:“即使這樣的案子,本官也是要查個清楚的。”

當下叫隨行的仵作勘驗屍體,並填寫屍格,詢問了證人證詞。處理完之後,當下啟程返回縣城。

他們緊趕慢趕,一路疲憊,這一天終於到了上次周老三他們住的那個小鎮住下。而且也住在了上次鍾老太他們住的客棧裡。

縣尉老爺下榻,當然是稀客。掌櫃的親自前來迎接,還設了酒宴款待。縣尉也不推遲,那個時代宴請當官的也不算什麼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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