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13章
問了之後卻是在百餘里之外的一個山村,那裡發生了一樁械鬥命案。兩個村因為爭奪山林打起來了,械鬥死了幾個人,但是弄不清楚到底是誰砍死了誰。因為場面十分混亂,這種事不僅涉及到命案,還涉及到兩個村之間的安寧,屬於群體性事件了。卓然當然要介入,所以親自帶著捕快趕去了。
卓然在村子將當時參與械鬥的人都控制了起來,然後對屍體檢驗,總共死了三個人。一邊死兩個,一邊死了一個,這三個人卓然必須要查清楚他們的致死的兇器。確認致命傷之後,再來對所有參與械鬥的人使用的器械進行勘驗。以最終確認到底是誰打死了人。
這是一項非常細緻的活,一旦出錯,認定就出錯了。與此同時,雲燕,南公亭等人對所有參與械鬥的人反覆進行盤問,交叉詢問。以調取證據來查清楚到底當時有哪些人在跟死者拼鬥,把嫌疑人範圍鎖定。隨後再比對他們使用的兇器,對死者身上的傷來最終確認行兇者到底是誰。
這些參與械鬥的人開始不願意說,或者避重就輕。因此這件案子進展不大順利,時間就耽誤了下來。
當魏夫人來到山村找到卓然的時候,卓然已經基本上把這個案子查清楚了。正在做掃尾工作。
他耐心聽了魏夫人關於她丈夫含冤受屈的經過之後。說道:“我會盡快趕回去處置這件事情。我先讓快馬趕去告訴劉判官,暫時不要動刑,等我回來再說。”
卓然一向反對對嫌疑犯動用刑訊逼供,堅決禁止自己的手下這麼做。但是他沒有辦法控制其他人,因為在宋朝動用刑具,逼問口供是法律規定的,是合法的。所以他沒辦法阻止和控制他,只能夠盡他所能,到底有沒有用處不好說。
因此面對劉判官動用刑訊拷打牢頭,他也只能夠建議他暫時不要再動用刑具了,等著自己受理。既然涉及到犯罪,不管是哪的案子,他提刑院都是有管轄權的。
魏夫人十分欣喜,跪下磕頭叩謝卓然。
卓然讓她先回去,自己這邊事情處理完了就會趕去處置她丈夫這件事。因為她連案子最基本的情況都不清楚,只是來喊冤說她丈夫冤枉。但到底如何冤枉?為什麼冤枉?她自己也說不清楚。
因為會見的時間太短,她瞭解的情況也太少。她只是單純的從情感上相信自己丈夫沒有犯罪。所以卓然從她那兒問的越多,給對方造成的壓力越大。而且還可能會影響自己後面的判斷。
卓然很快處理完了這邊的事情,便啟程返回京城。
到京城之後,已經是夜晚。卓然連夜趕到了開封府,劉判官知道卓然辦案的特點,只要是有案件他會馬不停蹄的進行偵辦。他常說的查案如救火,耽擱一刻可能就會使得整個案子完全陷入困境。
因此劉判官估計卓然會趕回來。所以他已經交代了門房和副牢頭,只要是提刑官來查案,馬上通知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