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釀秋實》第三百三十四章 狸奴大王(2)

作者:前後卿·10個月前

而剛剛那樣成群結隊的場景,更是罕見至極。

二孃心中正想著如此確實有些不妥,得讓娘子軍們往後不能在縣衙喂狸奴,便見餘幼嘉小心撕下被狸奴胡亂踩踏一氣時留有半朵梅花腳印的一頁書冊,不知怎麼想的......

竟將書頁放到鼻尖細聞了一下。

二孃:“?”

二孃:“......”

餘幼嘉只聞到了墨水味,也說不上來自己什麼感受,口中只道:

“狸奴髒爪留下的小臭印,不能留在公堂上。”

那你倒是別將書頁往懷裡塞!

二孃眼睜睜看著自家阿妹的做法,一時間只覺得好笑,原先什麼念想都消散了個乾淨。

兩姐妹之間十二分融洽,堂下站立許久的精壯漢子卻是心中早已大起大落一番。

精壯漢子面露茫然,左右看了看明堂,猶豫著出聲提醒高堂上那兩已經說到晚間吃什麼的姐妹道:

“縣令大人,草民是來敲登聞鼓的......”

這崇安,未免有些太閒適過頭了吧?

他素來久居深山,這一路走來,看過多少骨肉分離,易子而食的人間慘景,可也只有崇安,一派安居樂業,清閒安逸之景。

連狸奴睡在高堂之上,縣令連敲驚堂木,口中巧判重罰,手中都捨不得推上一下,將狸奴從寶椅上趕下來......

崇安,崇安。

驚蟄口中,同永嘉百姓說過萬遍的崇安......

精壯漢子有些略略失神,餘幼嘉卻終於從原先‘鬧狸奴大王’的事件中回神,終於開始準備判案:

“哎呀,如此小事......”

“我記得你,你是嘉實商行永嘉分行,驚蟄掌櫃收留幹活的永嘉本地獵戶,可對?”

各地的商行掌櫃,永遠都在掛念崇安,每每寫家書,恨不得寫盡所有事。

若是沒記錯的話,先前餘幼嘉收到過這樣一封家書,家書上說的是——

永嘉山多且險峻,當地山民獵戶世代捕獵,幾乎人人機敏,身手不凡。

永嘉之安定,與崇安之安定不同。

他們不靠清明作為的官員,而靠山民們族中集會,抽中命籤,只要永嘉來一個貪官汙吏,便殺一個貪官汙吏,貪官汙吏既魂消命隕,永嘉之中自然安寧。

前去永嘉建立分行的驚蟄說,那處和‘魚米之鄉’沒半點關係,平日裡除了能打獵所得的獵物,皮子,獸骨,就只有老林子裡的山貨,旁的東西因從不與外通商,所以幾乎不可見。

可驚蟄也說,雖不見金銀,不見奢靡,甚至不是每家每戶都能穿上布做的衣服,可那處卻是天下難得沒被外頭災禍襲擾,還能填飽肚子的地方......

赤誠,果敢,直白,不足以表述永嘉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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