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當作曲人的我,橫掃榜單!》第657章 不拍續集(2)

作者:一直流浪的狗·10個月前

陳杰說道:“你拍《賭俠》續集的同時,完全可以再拍一部電影在院線上映,兩條腿走路。”

“我這邊的收益你賺著,院線的票房你也拿著,這樣不好嗎?”

《賭俠》是19禁電影,院線不可能在黃金檔期上映,垃圾檔期放還不如在企鵝影片點播。

陳杰認為自己的提議,可以讓雙方的利益最大化,林一凡應該答應才正常。

“哈哈。”

林一凡被陳杰逗笑了,陳杰竟然只從經濟角度出發,生意人果然是生意人,只會算錢。

“陳總,按你的提議,確實可以利益最大化。”

“但你有沒有想過,於洋和楊飛會不會願意自己的電影,不在院線上映,而是在影片平臺點播?”

“是,是能賺錢。”

“可他們的面子往哪擱?”

“他們又不是那些阿貓阿狗,他們是娛樂圈裡有頭有臉的人物,犯得著為那三瓜兩棗,自降身份嗎?”

“你要是能給他們開個幾億片酬,他們也許會答應。”

陳杰語塞,幾億片酬?

這麼高的片酬他別說賺錢了,還得往裡貼不少。

“以林總的威望,他們應該不至於不聽你的話吧?”陳杰問道。

林一凡點頭:“他們是會聽我的話,可我為什麼要這麼做?”

“除了面子問題外,同樣的付出,我拍院線電影更賺錢,為什麼要花費時間精力拍網路電影。”

“從你的角度出發,兩手一起抓更賺錢,但從我的角度出發,拍網路電影並不划算,能賺錢我也不想拍,我又不是說沒能耐上院線。”

“而且,我強行要求於洋和楊飛接拍,還會破壞我和他們之間的關係。”

“藝人和經紀公司之間的關係,可和正常的商業公司和員工之間的關係,是兩碼事。”

“藝人和經紀公司之間,更確切的說應該是合作關係,而不是隸屬關係。”

“我和他們是商量著來,而不是用合同條款強制命令他們。”

“當然,這些都是大火的藝人才有的待遇,沒火起來的藝人,沒資格享受這些待遇,他們的日子反而可能比普通員工還難過。”

陳杰沉默了一會後,說道:“電影不能拍,電視劇行不行?”

電影目前的主要收益還是要走院線,但電視劇卻不一樣。

隨著影片平臺的興起,現在電視臺的收視人群,一年比一年萎縮。

有很多電視臺的廣告收入,甚至已經入不敷出,只能靠地方財政撥款撐著,半死不活。

只有幾家大臺的日子還算滋潤,大部分電視臺能收支平衡,臺長就得去廟裡燒香還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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