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失憶了,漂在海上被附近的漁民救起,一直到一個月前才恢復記憶,聯絡上大使館幫我補辦了護照。”這是和官方商量好的說辭,官方會幫林一凡作證。
林一凡的解釋,沒有人懷疑。
那樣劇烈的撞擊,飛機都成碎片了,林一凡只是失憶,妥妥的走了大運。
“您一個月前就恢復記憶,為什麼今天才回國?”有人疑惑發問。
看林一凡的樣子,也不像是受了重傷,完全可以立即回國。
林一凡抬手指向江培林和陳梅,“因為他們。”
“你們說,我一個月前回國給他們的打擊大,還是今天回國打擊大?”
在場的人聽到林一凡的話,後背發涼。
毫無疑問,肯定是今天回國打擊大。
就差臨門一腳,就可以繼承林一凡的鉅額遺產,轉眼間成了幻夢。
特別是依據龍國法律,繼承人如果已經繼承遺產,但被繼承人死而復生後,繼承行為不會被消除,遺產會適當返回,不會全部被收回給被繼承人。
因為這是一項已經生效的法律行為,不違法違規的情況下,不可能撤回。
也就是說,如果江培林和陳梅在林一凡出現在大眾視野裡之前繼承遺產,林一凡也只能乾瞪眼,頂多拿回一小部分。
就差那麼一點點!
換位思考,他們估計死的心都有。
那不是幾萬幾十萬幾百萬,那是幾百億,甚至上千億的財產!
拿到手後,光是利息都花不過來,更別說本金。
林一凡夠狠!
為了報復江培林和陳梅,硬是讓自己一手創立的星光電子,在泥塘裡多掙扎了一個月。
這期間的損失,怕是得用百億為單位計算。
不過想到林一凡已經捐款幾百億後,大家又覺得可以理解。
在一個不在乎錢的人眼裡,相比挽回損失,看著江培林和陳梅崩潰,可能真的會更爽。
“你就這麼恨我們?”
江培林顫抖著手指著林一凡:“沒有我,你能來到這個世界上嗎?”
“是我給了你這條命!”
林一凡臉色沉了下來,冷冷的看著江培林:“生而不養是這世間最大的惡,更遑論你們還賣了我換錢。”
“我並不恨你們,因為活在你們身邊,我一定會過的更慘!”
“那你為什麼這樣對我們?”陳梅涕泗橫流,悲呼道:“我可是你親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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