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不是我和你們過不去的問題,是上面都看不下去你們的行為!”
“嘟嘟嘟。”
正當秦昊不明所以,想開口詢問的時候,他的手機也響起了資訊提示音。
“《關於推動音樂產業多樣化健康發展的通知》。”
主管機構發的指導檔案,娛樂公司老闆和高管會第一時間接到。
一家一家的抄送太麻煩了,直接發到老闆和公司高管的手機上,省時又省事。
內容大部分是老生常談,但有一條卻是讓秦昊看的臉色陰沉,心中有想罵孃的衝動。
年營業額超過10億以上的娛樂公司,旗下歌手迴歸或新人出道的時間,建議安排在每月1號到7號之間。
這不是強制性要求,檔案寫的很清楚,只是建議。
不接受,也沒有規定具體的懲罰。
但你要真的認為違反後沒懲罰,一定會死的很慘。
作為主管機構,給被管理物件使點絆子,甚至都不用費力氣。
再大的娛樂公司,在主管機構面前也是乖寶寶,讓你聽話就得聽話,除非你的業務大部分在國外,利潤來源大部分也來自國外,不在乎國內那點份額。
沙海娛樂肯定沒有這種底氣,所以擺在面前就只剩一條路,聽話。
官方的意思很清楚。
1號到7號給大公司,剩下的時間給那些中小娛樂公司。
顯然,主管機構對大公司瓜分熱歌榜時段,變相壟斷市場的行為極其不滿,才直接出手,給中小娛樂公司留出發展空間。
參與進瓜分熱歌榜時段的公司,營業額最低的一家正好就是10億,主管機構明顯是調查清楚後,將他們一鍋端了。
在新規下。
以前那些分配到每月7號後時段的公司,被迫將發歌時間安排到每月頭七天。
一家公司一年新人出道,歌手迴歸次數是有限的,不可能因為其它公司要捧一線歌手就放棄,也不可能故意降低質量,保障別家公司的藝人順利上位。
娛樂圈有能耐捧出一線歌手的公司,又不是隻有十二家,目前歌壇有近四十家公司有一線歌手坐鎮。
再加上老歌手還要回歸,如果是大公司的歌手,也得在每月頭七天發歌,到時候競爭可能比各大公司瓜分熱歌榜時段前,還要激烈。
這就算了,更讓秦昊心中發涼的是作曲人。
大公司被人為集中到每月前7天競爭,不止大公司的歌手變的難上位,作曲人也好不到哪去。
大公司作曲人的競爭對手由原來中小娛樂公司的臭魚爛蝦,變成了同為業內頂尖的同行。
以後大公司作曲人寫的歌,也會難以取得好成績。
由此,必然會出現一個對大公司極其不利的現象,優秀的新人和作曲人,將會向中小娛樂公司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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