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當作曲人的我,橫掃榜單!》第1129章 沒意義的不滿(2)

作者:一直流浪的狗·2個月前

下一屆……大機率還是他們來參加。

歌手不一定,但各公司厲害的作曲人,此刻都坐在臺上呢。

不管各公司哪位歌手參賽,公司肯定都要派他們輔助。

想到這,各位作曲人只能互相看看苦笑。

他們一開始知道要籤授權協議的時候,還憤憤不平,此刻看來是多麼的搞笑。

下一屆是他們,下下一屆大機率還是他們,下下下一屆……。

那這授權協議籤沒簽的,有什麼區別?

剛才的腦子是咋了,怎麼連如此簡單的問題都想不明白,反而還一肚子的不忿。

“但這一屆如何,對各位作曲人我想應該不會有影響。”

主持人郭世華笑道:“公不公平是對不同的物件而言的,下一屆各位所屬的經紀公司,大機率還是派你們參賽,所以公不公平的,其實沒那麼重要。”

郭世華的話語,彷彿朝各位作曲人臉上,重重的扇了一巴掌,他們的臉唰的一下紅了。

不是羞的,是氣的!

自己心裡清楚就行,說出來幹嘛?故意讓他們難堪嗎?

一開始就講清楚,說明白不行嗎?

“限制說完了,現在給大家講講福利。”

郭世華無視了各位作曲人想吃了他的眼神,笑著繼續說道:“各位遠道而來參加比賽,我們肯定不可能只讓各位選手的歌曲製作團隊,只賺點音源收入。”

“本次打分採用的是簡訊投票形式,支持者越多,分數越高。”

“每位觀眾可給三名選手投票,簡訊資費為一票0.1元。”

“每首歌的投票收入,節目組留下一成作為服務費,剩下的收入全部分配各位選手的歌曲製作團隊。”

“節目組這裡只對作曲人和作詞人的分成做規定,當時被投票歌曲的作曲人分3.5成,作詞人分1.5成,剩下的獎金如何分配,由諸位按自家公司的慣例自行分配。”

作曲人們還比較淡定,他們身後的其他歌曲製作人員,卻是喧譁聲陣陣。

參考前國民音綜《心動的旋律》的情況,在《歌王爭霸賽》公演投票的歌曲,一首歌的簡訊投票收入,很可能達到七八百萬,甚至上千萬。

作曲人拿3.5成,也就兩三百萬,他們平時一首歌的授權費,差不多這個數額,所以他們的心情沒有多激動,基操罷了。

不過有這筆意外之財,各位作曲人的臉色倒是好了些,跟誰過不去也不能跟錢過不去。

但對其他人來說就不一樣了,按以往的收入換算獎金分成比例,他們的收入至少能翻倍!

出差補貼拿著,原來的報酬照給,現在還有一筆額外的獎金收入。

我的媽呀,要發財啊!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