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當作曲人的我,橫掃榜單!》第1202章 絕對是營銷!(2)

作者:一直流浪的狗·1個月前

賣出去一冊書只賺一塊錢,這種話也就那些讀者信,熊健看了只是佩服林一凡營銷策略高明。

做營銷的目的是什麼?當然是為了賺錢。

他漲價就是在幫林一凡賺錢,林一凡有什麼拒絕的理由?

大不了他出面把所有責任攬在身上,林一凡還是那個冰清玉潔,為了武俠小說重新崛起,鞠躬盡瘁,不謀私利的大善人。

“您認為調價多少合適?”副手終於放下心中的擔心,同熊健站在統一陣線。

林一凡影片裡說的是真的,他說什麼都不會同意熊健調價的決定,肯定要抗爭到底,至少把自己摘出去,以後出事的時候,他不沾責任。

一本書只賺一塊錢,那隻能是為了理想。

但沒有人因為偷拍被處置,就如熊健所說,只可能是營銷。

都做營銷了,林一凡說的還能是真話?

林一凡既想賺錢,又要名聲,真是有夠貪的。

“先別漲太多,130吧。”

“我這就去安排。”

“等等。”

熊健抬手揮了揮,讓副手坐下,“你說,我們轉手賣給黃牛,會不會更好?”

面向讀者漲價,肯定會被罵的狗血淋頭,對博彙圖書以後的經營,肯定會產生負面影響。

但暗地裡偷偷賣給黃牛,就沒這個風險了。

讀者要罵也是罵黃牛,他們書店頂多因為沒貨,被讀者蛐蛐幾句。

“熊總,您太厲害了。”副手由衷的誇讚道。

既賺了錢,還保住了名聲,一舉兩得,與林一凡的操作有異曲同工之妙。

副手眼珠子滴溜溜轉了幾圈,壓低聲音道:“賣給黃牛,多賺的錢,我們還要給出版社和林毅分成嗎?”

熊健驚訝的看了副手一眼,竟然比他還貪!

書店的銷售資料,會即時彙總到出版社。

原本他是想先斬後奏,打包賣給黃牛後再和出版社攤牌分錢。

想全部吞下,就要把銷售資料做成大量讀者購買,而不是少數幾個客戶大量購買。

讓出版社以為書是賣給了真實讀者的而不是黃牛,操作起來很麻煩。

“你負責這件事。”

熊健開口說道:“我會和董事會提議,多賺的錢給你百分之7作為獎金。”

“謝謝熊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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