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夫君不自愛》第146章 案發現場(二)(1)

作者:弦外之音·2024-04-01

陳武的聲音,富有節奏地響起。

“趙天海,男,38歲,西江市華陽縣胡云鎮人,於四天前即2014年12月25日凌晨4點到6點這段時間遇害,大約凌晨六點左右,一名女性清潔工在隆水街這點打掃衛生時經過這裡,意外發現兩具屍體,隨後立即報案。另外一名男子名叫李在華,男,36歲,同為胡云鎮人。與趙天海同在一家電子工廠上班,案發當天晚上十點下班,有電子工廠職員親眼看見趙天海和李在華兩人離開員工宿舍,結伴前往工廠附近的小酒吧飲酒。

據電子廠的同事透露,趙天海和李在華兩人都是單身,平時下班後經常有到酒吧喝酒的習慣,並且有嚴重酗酒現象發生。我們已經去過那家酒吧確認當晚趙天海和李在華差不多在10點30分左右到達酒吧,各自喝了五瓶啤酒後,一直呆在酒吧裡昏睡到了凌晨兩點才離開。這點已經透過調取酒吧監控器確認。之後趙天海和李在華去了哪裡,在哪裡逗留到遇害時間,至今是一個謎。”

陳武一口氣唸了大段,中途停下來歇了口氣,目視紀程然,見他點點頭,這才繼續潤潤口說下去。

“華陽縣派出所的警員於六點半左右趕到案發現場,經過初步勘察確認隆水街這條小巷正是第一案發現場,死者趙天海,身中十四刀,兩刀是在左臉上,從眼角處一直向下直到嘴角,其餘九刀位於上半身,三刀位於死者下體處,根據屍檢報告,死者趙天海的致命傷在喉嚨,被人用利刃一刀切斷喉嚨,當場氣竭而死。上半身被利刃開膛破肚,警方趕到現場時,發現趙天海身上的肝臟腎等器官全部不見。

死者李在華,身中是十一刀,同樣一刀割喉,剩餘的大部分刀傷位於上半身,同樣肝臟腎等器官被人開膛取走。依照化驗結果來看,李在華的死亡時間要比趙天海晚半個多小時,也就是說在兇手將之開膛破肚取走肝臟,又被一刀割喉的情況下,李在華尚存一絲微弱氣息,在兇手行兇後的半個小時後方才嚥氣。”

陳武的聲音沙啞沉肅,沒想到念起案件卷宗來卻是有條不紊,富有情感,紀程然還好,粟薇薇卻聽得脊背發涼,頭皮麻麻的,尤其在聽到他描述死者的慘狀時,更是打了幾個哆嗦,覺得這大冷天的更加森寒了幾分。

其實不怪她膽小,主要是這起慘案聽起來實在慘絕人寰,血腥無比,換做任何一個正常人都會受不了。就連陳武這等從警多年的警察,在初初接觸這起案件時,都皺起了眉頭,很長一段時間吃不下飯。

聽完了案件卷宗後,紀程然擰眉深思片刻,這才緩緩站起來,又環顧四周一眼,在灰白的水泥地面上停留了幾分鐘,“這附近難道查不到腳印?”

“查是查到了,可是當時這裡腳印太多,我們一時之間也無法判斷出那些腳印出自誰的身上。另外,在這裡發現的最明顯的腳印,目前已經送到鑑定科,今天早上鑑定科的同志來電,說那個腳印屬於一名女性,穿的是8到10公分高的高跟鞋。那個腳印一直到了隆水街的中間便消失不見。”

女人的高跟鞋腳印?

紀程然一頓,眼睛閃過一抹亮色。

粟薇薇三兩步走到他身邊,悄聲問:“是不是有什麼發現了?”她最熟悉他那個眼神了,每當他發現了什麼了不得的線索時,都會露出那種自信又充滿管光芒的眼神,簡直令人移不開目光。

“還沒有。”遺憾的是,紀程然卻搖搖頭,順手結果她遞過來的礦泉水,開啟喝了一口,轉頭對陳武說道:“下午就麻煩陳警官帶我到屍檢所驗看屍體了。”

初步看過案發現場後,接下來就是被害者的屍體了。雖然已經送到屍檢所,照理說有什麼線索的話,屍檢所的法醫同志都會反映出來。不過紀程然還是決定親自去看看。

有時候,死者的身上,總會藏著令人意想不到的秘密和線索。

在沒有目擊證人,沒有監控錄影,甚至連一絲有效線索都沒有的情況下,要查清整件案子的真兇,就必須先找到兇手殺害這兩人的動機。

有了動機,才好判斷。

但現在最困難的就是,他們要依靠什麼線索,去尋照判斷兇手的動機呢?

紀程然心思百轉,想來想去,最後還是將目標定在了那雙女人的高跟鞋上。

在這大冷天的夜晚,地面溼漉又打滑,雖然沒有下雪或者下雨等情況出現,但華陽縣瀕臨海洋,每天夜晚到清早這段時間的霧氣最濃,地面上通常也不會幹燥到哪裡去。再加上天寒地凍的,對方穿的高跟鞋,到底是那種類似涼鞋的高跟鞋呢?還是長靴型別的高跟鞋?

“這附近的居民排查了沒有?”想了想,他又問道。

陳武:“在案發後的四天時間裡,西江市警察局便調派大量警員到這裡,警方先是圈定周圍兩公里處,後又擴大到五公里處,作為案發現場的排查範圍,持續排查過周圍近百所民居以及三百多名嫌疑人。單就這條隆水街的排查就近了三天,目前還在排查當中,不過由於地方範圍寬廣,人數又多,所以排查時間應該會在延長几天。為了防止打草驚蛇,顧局長也曾下令讓我們不得干擾到附近居民的生活。”

“這麼說,目前還沒有辦法確認兇手到底在不在這個區域內?”

“是,不過就這附近出現的腳印來看,很多居民都表示當天晚上半夜三更,天氣又冷,誰都不會半夜出來溜達。所以我們將重點排查物件定在男性之中,畢竟相比起女性,更多的男性會選擇比較晚歸,或者像趙天海和李在華一樣,是從酒吧喝酒過後,尾隨他們來到這裡的。”

陳武的判斷並沒有錯,但目前還不能肯定,兇手就肯定是男性。

當然,如果現場沒有那個高跟鞋腳印的話,紀程然也會認為是男性兇手作案,畢竟被害者是兩名正值中年,又身高力壯的男性,如果兇手的女性的話,那她是怎麼在短暫的時間裡同時制伏兩名力氣比她大的男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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