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確定嗎?”
身為假面愚者,她怎麼可能不清楚自己和樂子神的差距有多大?
但現在,竟然告訴她。
這把槍能夠讓她瞬間登神,和歡愉星神阿哈肩並肩?!
她喜歡樂子,但她可不是傻子,這聽起來也太過容易了一點吧!
花火自進店以來,第一次端正了神色:“林店主,你可不要信口開河哦。”
林爍放鬆地背靠在椅子上:“我這店裡的奇物,可從來沒出錯過一點。”
他大手一揮:“我敢打包票,這東西絕對能複製出與星神一比一的戰鬥力,絕不會有半點折扣。”
“而且,更不會有命途上的衝突!像同諧和秩序那樣,因為命途的重疊導致互相吞噬的事情絕不會發生,你們可以相安無事地共存!”
花火紅彤彤的眼眸睜得水汪圓潤:“這麼方便?”
星期日則是滿眼地不敢置信:“還有這回事?!”
人類中,沒有人比他更明白命途之間的相融相吞有多麼殘酷,多麼難以逆轉了。
甚至這都不以星神自身的意願為轉移,完全是這片宇宙的規則在推動,絕不容許兩個概念相近的神明同存!
但這件奇物,竟然打破了這個定律?
星期日看著那把槍,微微失神。
這是不是說,如果能用它打中希佩,那他就有機會實現自己在匹諾康尼未竟的事業了?
絕對可行!
如果連星神的力量都不足以支撐他的想法,那隻能說明他的想法完全錯誤。
但是,七休日有什麼錯?永恆的幸福安寧有什麼錯?
這槍僅用一百萬信用點就能拿到的話,已經不能用值不值來形容了!
“如果我今日早來一步該多好。”星期日低聲嗟嘆。
很可惜,就這麼幾分鐘的差別,命運就已經大不相同了。
“這,這不對吧?”青雀道:“不是說虹色奇物才能對決星神嗎?怎麼金色也可以了?”
林爍笑道:“這個,當然是有一些小前提的。”
“頭一個,就是這顆子彈,必須要命中才行。”
“咳,誠然這聽起來有點像廢話,但是這把槍的子彈飛行速度也就是光速而已。對於星神來說,可能比路邊的烏龜還慢。僅有這一顆子彈,一次機會的話,想打中星神,確實小有難度。”
“何止是小有難度。”花火眉頭動了動:“別說一顆子彈了,就算拿著一分鐘能打萬發的加特林,星神想躲也是輕而易舉。”
“拿祂們當目標,與其說打得準,不如說是祂們接的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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