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54章
杖刑以下的犯罪,知縣可判決;徒刑以上的犯罪,由知州判決,而“提刑官”主要負監督之責;州縣的死刑犯一般要經過“提刑官”的核準,提刑司成為地方訴訟案件的最高審理機構。“提刑官”還負責審理疑難案件,平反冤獄,以及接受民眾的上訴.
太宗朝開始設立“提點刑獄公事”。朝廷選派文臣到地方,審理疑難案件,清理積壓的舊案;到真宗朝逐漸制度化,設定了提刑司的衙門。
“提刑官”的設定有助於加強中央集權,同時也能有效地監督刑獄、訴訟,平反冤案,打擊不法官吏,又起到了緩和社會矛盾的作用。
但是,若是提刑司自己本身就藏汙納垢,成為了不法之地。那後果,是極其嚴重的。
京畿提刑司就是這樣,實際上,石小凡讓葉青調查此案的時候。葉青雖然嘴上不願意,但還是派出手下的察子們去搜集了一下提刑司的證據。
這不查不要緊,一查之下居然揪出來一件驚天大案。從慶曆二年開始,提刑司就開始在暗中做起了放高利貸的生意。
開始,他們還是在暗中,偷偷摸摸的做一些放貸的生意。後來隨著錢賺的越來越多,拉攏的官員也越來越多,他們開始愈發膨脹了起來。
單純的放貸已經滿足不了他們的慾望,他們開始吞併一些其他小的放貸機構。他們組織嚴密,利息驚人。在如今的大宋,商品經濟空前繁榮,做生意的商人比比皆是。
既然是經商,就得需要資金週轉。於是,高利貸放貸生意應運而生。
提刑司是什麼部門,大宋的執法部門。一旦懂得執法的部門犯起法來的時候,還有誰能制的住。
據情報顯示,提刑官陸文卓是有參與的。只是,他平日把自己摘得一乾二淨。若是將來東窗事發,有人來查,他陸文卓也能全身而退。大不了背個瀆職的罪名罷了,但是放貸卻與他無關。
這就是他的本事,儘管你懷疑,但是所有的證據都不能證明陸文卓有參與。這也是葉青為什麼遲遲不肯動手的原因,就算是查了提刑司,頂多把提刑司的官差們一網打盡。
而陸文卓,最多是個瀆職的罪名,大不了罷官。他撈的夠多了,即便是罷官對他來說也是沒有什麼損失。
而且。即便是你抓了陸文卓,有證據陸文卓也參與了此案。可萬一陸文卓的背後,還有一個更大的幕後主使呢。
這也是葉青所懷疑的地方,提刑司放貸這麼多年了。在天子腳下,東京城內,居然瞞過了眾人這麼久,而且都沒有出事。
東京城多少文武官員,多少雙眼睛盯著都沒有發現這起案子。若說陸文卓背後沒有別的勢力撐腰,很難令人信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