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調查物件是李懷節這樣的重點培養幹部,必須要有2到3名省政法委的老領導參與進來,防止外界說情。
但,柳奇志主導的這個調查隊,就沒有這些講究了。
首先一點,柳奇志組建的這個調查隊,並沒有獲得上級領導的支援。
這一點,從他這個調查隊領隊的政治級別上就可以看得出來。
領隊的隊長就是他柳奇志本人,一名正處級領導幹部;
其次,省委組織部內部對這次調查行動也不是很支援。
這一點,從他的成員組成上也能看的很清楚,本來應該由省委組織部幹部監督處副處長或者省委巡視辦二室主任參與進來的,結果只有省委組織部幹部監督處參與進來了。
而且,幹部監督處派出來的,還只是一名正科級辦事員;
倒是紅星市委組織部派出了常務副部長樂菱、紅星市審計局派出了副局長共同參與進來。
為了迎接省委組織部調查隊,李懷節連參加周國銘的投資簽字儀式都沒去,忙著搞接待工作了。
不管李懷節和柳奇志的私交如何,也不管柳奇志是不是帶著殺心來的將軍縣,但李懷節身為將軍縣的縣委書記,在場面上必須表現出對柳奇志的尊敬,對調查小隊的敬畏才行。
這就是官場規則,必須得尊重上級組織,對上級領導保持敬畏。
做不到這一點的人,都被用這樣或者那樣的理由淘汰掉了。
更有甚者,在這件事情上大做文章,把一名沒有問題的幹部整垮。
比方說,有一位手握十幾億資產的處長,自身廉潔自律,牢牢把控接待紅線。
結果,就因為在接待市委副書記時,用泡了點藥材的散裝酒,被市委副書記記恨在心。
這種情況在一些窮單位很常見,這些單位確實找不到錢來提高招待標準。
但是,市委副書記認為自己被處長看小了,不被這個處長尊重。
立刻對該單位進行了長達一個半月的審計工作,最終查明,該處長有違規使用資金問題。
在副書記的要求下,市紀委介入,直接對該處長採取了長達半年之久的留置措施。
最後查明,該處長貪汙挪用資金高達元,被市紀委移交市檢察院提起公訴。
這是一名掌管十幾億資產長達六、七的處長,經過長達半年的留置才查出6萬多元的犯罪金額,這不是典型的搞人是什麼呢?
說一句難聽的,市紀委對他採取的留置措施,每天都要花費2000元以上。
留置180天的花費最少也要接近40萬元,犯得上嗎?
但是,這種性質的事情在全國各地多有發生。
這難道能夠說是我們制度的缺陷嗎?
不是!
這只是好制度被壞幹部利用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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