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到傍晚六點,陳敏敏的鑑定結果出來了。
她患有嚴重的憂鬱症,而且時間很長。
可她不但患有憂鬱症,甚至還有腎衰竭,在六個月前,陳敏敏還是沒辦法離開病床的,直到她做完移植手術,這陣子才離開醫院。
整個治療期間手術費就高達六十三萬元,有五十萬是給捐贈腎臟的人。
雖然說是捐贈,但依舊要錢,這捐贈也分無償和有償。
“陳敏敏的父母很早就去世了,她13歲時,父母都走了,後面是在她哥的撫養下生活著,家庭條件一般。”
“在陳敏敏十九歲生病那邊,她哥為了給她治療,把房子都轉賣出去了,這些年裡,單是給陳敏敏治療所花費的錢就已經有70多萬了。”
梁權把調查到資訊一一彙報。
畢竟陳敏敏得的是腎衰竭,沒有找到適配的腎源時,依舊要治療,而且費用極高!
但問題是……陳敏敏的哥哥為了給她治病,房子都已經賣出去了,而且她哥哥開出租車,賺不了什麼大錢,整整六十多萬的治療費用是怎麼到手的?
後面調查發現,其實為陳敏敏治療的這筆錢早就在三年前,轉到了陳敏敏所在醫院的賬戶內,足足有一百萬……!
聽到這裡,江浩更是覺得很奇怪,這一百萬是從哪裡來的呢?
當年警方在調查這個案件時,也查了,但查不到,因為這錢是陳敏敏她哥拿著現金去存進去的。
把錢存到妹妹所在醫院的治療賬戶內後,他就去綁架人了,起初想綁架的是陳冠傑這個富豪的老婆,誰知道綁的不是陳冠傑的老婆,而是陳冠傑家裡的保姆。
當時陳敏敏的哥哥在綁到人後,就給陳冠傑打電話,威脅對方拿錢來贖,可陳冠傑在回家後,卻發現自己的老婆相安無事的在家裡,所以他跟警察報警了。
再到後面就是警方開始搜捕陳敏敏的哥哥。
搜捕無果,陳敏敏的哥哥跟被綁走的保姆都沒了訊息。
一直到六個月後,有人在郊區的一個池塘發現陳敏敏哥哥以及被綁架的人的屍骨。
警方判斷,疑似陳敏敏哥哥陳榮生在殺害他人後,自殺。
當時情況很複雜,警方沒辦法確定這個案件的具體情況,所以查著查著,這個案件也就拖到了現在還沒處理好。
江浩聽的越是詳細,越是覺得這個案件很不正常,很多地方都存在疑點。
第一,陳榮生拿去存到妹妹醫療賬戶內的那一百萬是從什麼地方得到的?
第二,如果陳榮生已經有這一百萬了,夠給陳敏敏治療,那為什麼陳榮生還要去綁架富豪的老婆呢?
第三,就算沒綁架到真正目標,那為什麼還要把人給殺了?為什麼還要自我了斷?
明明把人放走去自首,也不會讓事情變得太嚴重,至少不會判死刑,命還留著不就行了,可為什麼還要執意去殺人?!有什麼理由讓他還要選擇自我了斷呢?
最關鍵的是!當時陳敏敏還生著病,陳榮生能把所有家當都拿出來給妹妹治病,那證明他對妹妹是非常關心愛護的,當時的妹妹還在生病,你一個哥哥這麼愛妹妹,又怎麼捨得拋下重病妹妹,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
想到這裡,江浩腦海裡已經浮現出一種可能了。
陳榮生不是自殺,而是被他人殺害,並且被陳榮生綁架的保姆也是死於他人之手。
。結死的整完個一麼這了打又腦大的己自覺浩江,時裡海腦浩江在現浮的整完能可個這當
?麼什圖,了殺給人的架綁被把要還,人的人別架綁個一殺去的端端好?嗎坑有子腦?麼什了為是又人的人殺個這那,手之人他在死是真姆保的綁被和生榮陳果如,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