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心貪婪之誘惑》第10章 離婚條件(1)

作者:伏波侯·2025-06-11

“對了,金蓮,你在這酒裡面沒有下毒吧?”李亦翔半開玩笑地搖晃著啤酒,笑著說道。

妻子嫵媚地給了他一記白眼球,說道:“瞎說什麼呢,我叫潘盼楠,不叫潘金蓮!我這輩子只會嫁一次,只會認你一個人。”

“停!別深情了,要不然我飯都吃不下去了。”李亦翔皺著眉頭,不耐煩地說道。

妻子的表情瞬間僵住,看起來充滿滑稽感,沮喪地低下頭,竟然有些無言以對。

她的確不是一個深情的人,在家裡面總喜歡佔據著主導地位,控制慾極強,衣食住行各個方面都要安排和約束。

直到女兒出生後,李亦翔徹底的擺爛躺平,才終於擺脫了妻子的控制。

這頓飯很快吃完了,終於要進入正題。

李亦翔將兩份離婚協議書拿出來,放在了妻子的面前,說道:“簽了吧!簽了你就算解脫了!”

“能不能再給我一點時間處理好?我真的沒有出軌,你相信我!”

妻子哀求道,晶瑩的淚水奪眶而出,順著臉頰滑過,在精緻的臉頰上留下了兩道清晰的淚痕。

李亦翔儘量保持著理智,避免情緒激動導致再次頭疼,緩緩地說道:“不想離婚?也可以啊!做到兩件事,我就相信你!”

“你說!”妻子明顯激動了,彷彿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

李亦翔靠在椅子上,點了一根菸,在煙霧迷離之間,說道:

“第一,辭職;

第二,交出手機;

第三,待在家裡面一個月,不與外界聯絡。這三點只要做出兩點,我就可以原諒你。”

妻子既然一口咬定自己沒有出軌,那麼她只要答應兩點,李亦翔相信自己就能將整件事徹底查清楚。

妻子聽到李亦翔的條件,臉色陰晴不定,下意識地攥緊了手機,眼神流露出了絕望,近乎哀求地說道:

“能不能,能不能換一個條件?我可以每天晚上按時回家,你可以去公司接我。”

“你是生意人,應該明白誠意不是說出來的。你很聰明,應該明白我的目的。

我們兩個現在處於一個信任缺失的狀態,想要複合是不可能了,所以痛快點吧。”李亦翔淡淡地說道。

妻子似乎意識到一切已經無法挽回,擦了擦眼淚,說道:“離婚可以,但是我有幾個條件。”

【果然女人一旦變了心,首先想到的就是爭取對自己有利的條件。】

李亦翔心中不可避免地感覺有些不舒服,但還是說道:

“什麼條件,你說吧!家裡面沒有存款,也沒有什麼可分的。

房子是我媽的,我只要茜茜的撫養權。剩下什麼條件,你隨便提!”

出乎李亦翔預料的是,妻子並沒有爭取財產和索要女兒撫養權的要求,而是提出了幾個詭異的條件。

“第一,離婚冷靜期期間,你和我的東西不能搬離,你必須保證家裡面的原封不動,包括不限於結婚照和咱們共同買的東西,消耗品不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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