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還是之前來過的那家清真餐廳,吃過一次,陳旭感覺很不錯。
果然直到看到價格的時候,大家都很滿意。
孫紅梅暗自嘀咕道,“就四個菜,花了200多元?”
陳旭笑道:“媽,人家是老字號,至少幾十年的歷史呢。”
“瞎說,人民公社時期他還能開?”
那倒是,陳旭只好承認媽媽說得對。
吃完飯先回去看陳旭買的房子,然後把他們再送去酒店。
孫紅梅又習慣性的說道:“住你這裡就是了,還出去住酒店,多花多少錢?”
“那你倆住了,我不就得出去住酒店了嗎?都一樣。”
“你打個地鋪不就行了,正好我和你姐睡床上,你和你爸睡地上。”
陳旭苦笑著摟住媽媽的肩膀,“媽,不都跟你說了嘛,我現在賺錢都是幾百萬的賺,你沒必要給我省這點。”
孫紅梅啞然,“你有本事,你有本事買個大房子啊,到時候讓我們都住大房子裡。”
媽媽對房子還是有執念的,陳旭只好答應道:“行,明年我就買,買個大的,讓你常住。”
孫紅梅想想自己都能來看劉德華的演唱會了,兒子肯定跟之前不一般了,於是也就順勢閉上了嘴巴。
下午又去逛天安門,姐姐看到有照相的,對大家說:“咱們一家四口照個相唄,咱家好像還是我上小學的時候合過影,後面一直都沒有了。”
陳旭也記起了這件事,那時候堂哥陳剛拿了個照相機回來,要給自家照張相。
自己因為想著要和陳紅霞他們出去玩,結果被拉著照相耽誤了時間,還有點不開心,所以相片照出來,三個人都在笑,就自己沒笑。
這張照片之後,確實再沒有過合影了。
陳旭想起前世的事情,心裡一動,立馬招呼攝像師傅過來照相。
孫紅梅難得的沒有反對,很配合的一起擺起了姿勢。
畢竟現在陳旭和陳豔都大了,也就過年時候能湊到一起,這樣合影的機會太少了。
晚上回到酒店休息,陳豔就和陳旭說起了工廠的事情。
“現在攤子都鋪開了,連著蓋了四間大廠房,裝置也上了,你確定那個郭晶晶和林丹沒問題?”
陳豔心裡自然是有點虛的。
“放心,絕對錯不了。而且我還有後手呢,少女時代,你知道不?最近很火的那個。”
陳旭自然是不擔心的。
“這個我知道,現在小遲天天在店裡放這個歌,好像還有什麼什麼的,都是這些人唱的。”陳豔立馬說道。
“她們火不火?”
”。歌首這放都家五四至,上街條一那咱,的火是近最正反“
。吶錢花沒都可歌聽人些這,疼心陣一旭陳
”...言代你給們讓,同合籤們讓就我,陣這完忙們等,演主是也們,》2寓公《有還,賓嘉當華德劉給要還們號71等,的立建我是就,代時個這,你訴告話實,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