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要是對方追責,按照現在的量刑情況來看,五年起步,十五年峰頂。”
“當然,你們也可以商量,看看要不要私下和解。”
“沒什麼事的話,你可以回去了。”
陸豪眉頭皺的更緊了,他看著於龍道:“於中隊,這件事到底是誰先犯的錯?”
“根據我聽說,好像是對方故意在碼頭別車,才導致雙方吵了起來。”
“以我對自己員工的瞭解,他們是不可能先動手的。”
於龍看了一眼陸豪。
“誰先動手的事情,我們正在去找人核實。”
“畢竟雙方都說是對方先動的手。”
“在沒核實清楚之前,我得先把事情的後果給你講清楚。”
“要是核實清楚,不論對方是否先動手,你們的人都給人家打成了輕傷。”
“驗傷報告肯定錯不了。”
“既然是輕傷,那就是故意傷害。”
“至於怎麼做,你們自己回去再商量。”
“行了,走吧。”
話罷,於龍把傷情報告拿了回來,順勢坐回了辦公椅上。
陸豪深吸了一口氣,邁腿就走。
他一路出了警局,找了個公用電話,給林斌打去了電話。
這件事已經超出了他的處理範疇,必須要跟林斌彙報一下。
故意傷害,可是個大罪名。
要真是因為這件事,把司機判了五年起步,那他們的罪過可就大了。
不論怎麼樣,林斌認識辛衛民,總得先把情況說清楚才行。
想到這,他快速給林斌撥了過去。
三分鐘後,電話接通。
電話裡傳來林斌的聲音道:“你好,我是林斌。”
陸豪連忙道:“林總,我是陸豪。”
“我剛從派出所出來。”
“派出所的於中隊,說咱們的貨車司機給對方打成了輕傷,認定是故意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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