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天明冷靜地說道:“同志們,你們的任務已經完成了。今後,沒有演出任務了。”
演員們高喊道:“陸縣長,你把我們當夜壺啊?要解散我們也可以,拿錢來。”
“拿什麼錢?”
“我們在燕京前前後後演出將近一個月。這年頭有幹活不要錢的嗎?”
“大家說得沒錯。我記得,你們去燕京之前,與縣委縣政府是簽了協議的吧?大家還記得協議的內容嗎?”
陸天明的提醒,讓喧鬧的現場一瞬間變得死一般的寂靜。
這份協議,是陸天明在汪浩提出要派人赴京演出時,陸天明知道擋不住汪浩的提議,而提出的一個附帶條件。
協議內容不但規定了紀律,也規定了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其中,就有一條寫得很明確。所有赴京參演的人,都是義務演出的性質。山南縣委縣政府不承擔任何支付報酬的責任與義務。
協議出來後,沒有一個人提出異議。
大家都被赴京演出的熱情包圍了。誰也沒在意陸天明堅持的這一條。
“你們政府這時候拿協議說話,就是欺侮我們老百姓。”
人群中,突然有人高喊道:“這是不平等的協議,是新社會的剝削。我們堅決反對。”
陸天明不動聲色地說道:“協議是契約。契約是受法律保護的。我們的社會必須尊重契約精神。當然,你們不服,可以透過司法途徑解決。我陸天明將親自出庭應訴。”
一句話,又將現場說得鴉雀無聲。
“我們去找汪書記要說法。”有人開始提議。
大家聞言,便蠢蠢欲動起來,想要上樓去找汪浩。
陸天明堵住大家的去路,大聲宣佈道:“你們聽好了。找誰都沒用。協議在此,請尊重協議內容。同時,我提醒各位,不要干擾政府正常的辦公環境。請大家回吧。”
陸天明沒有威脅,也沒有恐嚇。他擺事實,講道理,滴水不漏。
肖平在一邊下軟蛋道:“大家請回吧。陸縣長和汪書記會考慮大家訴求的。”
陸天明瞪了他一眼道:“沒有考慮的餘地。散了吧。”
赴京演出的人,低聲議論了一番後,開始三三兩兩離開了。
汪浩將陸天明請到辦公室,樓下發生的一幕,他已經瞭如指掌。
“他們要工資?”汪浩似笑非笑道:“我還想問問他們,他們的任務完成了嗎?”
陸天明道:“汪書記,現在就算我們想給,也拿不出錢來啊。”
“他們這是痴人說夢。還想要工資?我的想法是,他們在燕京的所有開銷,都要攤到每個人的頭上去。”
陸天明笑笑道:“那會炸開鍋。”
“該炸就讓他炸。我倒要看看,他們還想翻天不成?”汪浩冷笑著說道:“這些人啊,成事不足敗事有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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