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
一聲脆響過後,公安慌忙拉住了馬寡婦。
“這位同志,請冷靜一點,不能人身攻擊。”
完了又衝著周豔紅訓斥了起來,“周豔紅同志,請你注意自己的言行,有事說事,不能罵人。”
兩人都被公安訓斥了一頓。
不過剛才馬寡婦的證詞得到了很多人的回應。
大家都說聽說過蘇清桃的父母給周豔紅一千塊錢的事兒。
蘇清桃在他們家也就住了不到一個月的時間,人家從這兩項裡面扣出了三十塊,這1550塊錢的欠條確實不是憑空捏造的。
更何況這上面還有周豔紅的親筆簽名。
“周豔紅,你還有什麼可說的?”
面對這欠條還有這麼多的人證,周豔紅再也找不到狡辯的理由了。
就算鐵證如山,但想讓她還錢是不可能的。
於是周豔紅將腦袋一昂,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勢。
“我沒錢。”
“不,她有錢,她兩個月前嫁小女兒時得了800塊錢錢的彩禮,一分錢的嫁妝都沒陪送。
還有她的那個大女兒,早幾年被人拐賣到了山溝溝裡,前不久男人死了,她帶著孩子回來了。
結果還沒在家裡住兩天,周豔紅就又拿了一個老男人800塊錢的彩禮把她給強行嫁掉了,所以她現在完全有能力償還這筆欠款。”
畢竟是前後院的鄰居,馬寡婦對周豔紅家的事情還是很清楚的。
見馬寡婦把她的那點兒家底都抖落出來了,周豔紅氣得再次大罵了起來。
一旁的公安見狀忙衝她厲聲喝道:“欠錢不還人家可以去法院起訴你,到時法院會強制行,你存在銀行裡的錢會被凍結,如果銀行裡沒錢,法院有權查封你的資產,比如房子什麼的進行拍賣,而且起訴費還得你來出。”
周豔紅聽著公安的話,一張臉因為緊張變得慘白。
那些錢就是她的命,她寧願去坐牢,也捨不得把她還給蘇清桃。
“周豔紅,我勸你要是有錢的話還是趕緊還給人家,免得到時候你們一家人連個住的地方都沒有。”
見周豔紅像是聽進去了,公安又跟著勸說了一句。
可週豔紅心裡卻打定了主意,“我沒錢,那些錢都花完了。”
兩位公安同志聞言也只能無奈的搖了搖頭。
這種欠錢不還的事屬於民事糾紛,他們公安只能曉之以情,動之以理,但是沒有強制讓人家還錢的權利。
見周豔紅始終不肯吐口,他們便提議蘇清桃去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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