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凱是懂李仲飛的。
因為上次告密的事,大家都恨隋玉春。
而李仲飛卻什麼表示也沒有。
這不符合他的性格。
王凱知道,一旦有機會,李書記是絕對不會放過隋玉春的。
他的意思是坐實舉報材料上面的資訊,掌握第一手證據。
然後再上報省委,讓隋玉春無法翻身。
這事必須得李仲飛點頭才行。
他不能僭越權力。
李仲飛道:“老王,你說的有道理,不過還是有違組織紀律。”
“不經過省領導同意,我們怎麼能隨意調查一名副廳級領導幹部?”
“再說了,咱們市紀委哪有人手去做這件事。”
“哦,我的意思是有人手也不能去做。”
“市公安局也不行。”
“我看這件事……先放一放吧。”
“放一放?”王凱有些摸不著頭腦,李書記這是唱的哪一齣?
他不是應該默許嗎?
不對,等等,這話裡有話……
紀委的人不能用,市公安局的人也不能用。
難道說李書記打算秘密抽調人手去做這件事?
嗯,很有可能。
這樣的話,就可以避免違規,把調查的證據歸結為舉報材料。
妙啊!
想到這,一本正經的檢討道:“嗯,還是李書記想的周到,我差點犯了錯誤。”
“我堅決擁護李書記的決定!”
李仲飛非常滿意王凱的表現。
一點就透。
有些事可以做但不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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