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仲飛帶著相關材料來到了省人大。
省人大立刻召開主任會議。
聽取了李仲飛的彙報。
經領導們商議,做出了讓李仲飛全權負責龐向華一案的決定。
也就是說省人大不管這件事。
主要是各級人大都有自己的許可權。
二者之間不存在隸屬關係。
依據憲法和法律規定,兩者在各自的職權範圍內獨立開展工作。
而省委省政府和下面的各級黨委政府的關係是領導和被領導的關係。
所以說,省人大對龐向華案只有指導工作的權力。
李仲飛向省人大彙報工作也符合正常相關規定。
但不彙報肯定是不行的。
如果不是市人大副主任級別的官員犯罪,是不用向省人大彙報的。
當天,李仲飛又趕回了深達市。
此時,市人大六名副主任和已經退休的老主任被抓的事已經傳的滿城風雨。
李仲飛的雅號又被民間老百姓拿出來當評書一樣說。
什麼反腐急先鋒、反腐第一勇士、黑臉包公、腐敗剋星……
老百姓是拍手稱快。
某些人的恨意又入骨三分。
對於李仲飛發動的攻勢,龍明珠基本上沒有有效的措施應對。
只能讓那些在龐向華案件中不乾淨的人自求多福了。
經過一宿審訊,市人大秘書長張旭最先交代了。
不交代也不行了。
郭偉掌握的那些證據足夠把他送進監獄判個十年八年的。
還不如主動點,揭發檢舉其他人,有可能戴罪立功,爭取少判兩年。
天亮時分。
其他幾名副主任受不了熬夜那種辛苦,再加上聽說張旭都交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