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後,他們逼迫杜素容用刀殺死了商倩,屍體被肢解後拋棄在甘肅省中醫學院外的排洪溝。
6月2日,殘骸被發現,震驚蘭州,此案被列為“6.02”專案,商倩丈夫在其失蹤次日即報案。至此,所有案件合併,由蘭州市局主偵,公安部督辦。
鐵證如山,自知罪無可赦的沈長銀,為了爭取一線渺茫的生機(實為拖延時間),主動交代了一起警方完全不知情的陳年舊案:
1997年9月27日,早在他因搶劫被判勞教之前,他就曾在河南林州替朋友“出頭”,曾殺死過一個人。
也就是這傢伙想活命,居然連自己都揭發。
原委是:這個張光星一個大高個,他不按套路出牌,居然將朋友的妹妹給霸王硬上弓了。
該女子強姦後,哭哭啼啼回家向她哥哥說了這個事,他哥哥氣沖沖前去找這個“朋友”——大個子張高星理論,卻被這個壯實的傢伙給揍了一頓。
自己的妹妹被別人搞了,而自己又捱了一頓傢伙,這個氣放在誰的身上也會憋出內傷。
於是他就這個事,向沈長銀說了 ,因為他知道沈可以幫他出這口惡氣,沒想到沈長銀一聽,爽快地說,這事他幫忙處理,讓他就別管了。
於是,一個晚上,沈長銀懷揣著一把殺豬刀,喊這個張高星的大個子一起出去耍,到了黃河邊,他趁其不備,從背後捅了這個傢伙一刀,接著飛起一腳將其踢到,張高星從懸崖上滾落到黃河後,不見了蹤跡。
據說警方費了很大周折,也沒有找到屍體。
經法院最終審理查明:
沈長銀、沈長平兄弟共參與故意殺人作案10起,殺死包括張高星在內的10人;參與搶劫作案13起,在搶劫中致死1人(姚芳系搶劫後故意殺害,單獨計算),搶劫財物價值人民幣13萬餘元,手機4部,金項鍊2條,戒指2枚。
李春玲參與故意殺人4起,殺死4人。
杜素容參與故意殺人2起,殺死2人。
關心參與故意殺人3起,殺死3人。
趙美英參與故意殺人1起,殺死1人,但有重大立功表現(協助警方確認沈氏兄弟身份及部分案情)。
2006年2月,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
沈長銀、沈長平、李春玲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等,數罪併罰,判處死刑。
杜素容、關心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
趙美英因重大立功,從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由於罪大惡極,審判後,也沒有再浪費時間,這親哥倆直接被拉到亂墳崗給斃了。
案件塵埃落定,但辦案民警回想起來,仍感心有餘悸。沈氏兄弟的作案動機極其低劣——僅僅為了不勞而獲地揮霍享樂。
他們一年多殺害11人,搶得的13萬餘元贓款,在2004年雖不算鉅款,但也絕非鋌而走險的理由,平均一條人命僅值萬餘元。更令人膽寒的是他們表現出的極端殘忍和徹底的“非人”特質。
他們的殘忍並非外表的凶神惡煞,而是一種深入骨髓的冷漠和對生命的極端蔑視。沈長銀在審訊中曾直言:“不覺得殺一個人和殺一隻雞有什麼不同。”
他們能在殺人分屍幾小時後,若無其事地去招妓玩樂;能在用濃硫酸溶解同類的屍體時,平靜地在一旁吃飯,看著血肉在桶裡翻騰、消融;甚至能為了“嚐鮮”或所謂的“滋補”,將受害者的內臟炒食下嚥。
這種對生命徹底物化、對暴行完全麻木的態度,遠超一般罪犯的兇殘。即便是被迫參與犯罪的趙美英、關心等人,目睹溶屍場景時無不嚇得大小便失禁,而沈氏兄弟卻能像處理牲口一樣,熟練地進行著放血、剝皮、肢解、溶解、撈取殘骸等一系列令人髮指的步驟。
從任何角度看,沈長銀、沈長平這對兄弟,都徹底喪失了人性,淪為行走在人間的真正惡魔。他們的存在,是對“人”這個字最黑暗的註解。(此案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