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下午1點,警察韓明被傳訊。經過長時間沉默,他終於承認BP機是母親買給韓利的(此前他作了偽證)。
據韓明交代,韓利在南崗地下城有攤位,去上海進貨了,這幾天可能回來。
11日凌晨3點,專案組搜查體育街14號,發現三副乳膠手套、一名叫李某的女青年身份證,以及一卷綠色地毯等可疑物品。
14日下午2點,從上海返回哈爾濱的韓利剛在南崗地下城露面,即被守候的民警抓獲。
經過七小時審訊,韓利心理防線崩潰,交代了從1990年末至1992年8月,連續殺害七名年輕婦女的犯罪事實。
其中1992年8月9日殺害陳某的案件,警方此前並未掌握。
扭曲的殺人狂
韓利從小厭惡學習,初中就經常逃學。
14歲時結識一名女孩併發生關係後,便開始糾纏流氓調戲女學生。一次強姦未遂,他竟惱羞成怒,連刺對方腹部三刀。
1979年1月9日,韓利夥同孫某闖入一所中學,在光天化日之下輪姦一名初二女生,並搶劫另一名女生10元錢。同年2月,他被判15年徒刑。
1987年假釋出獄後,韓利開始有預謀地殺人搶劫。他盯上失足婦女——這些人求錢心切,容易上鉤,且失蹤後家人往往因顧及顏面不願報案。
1990年11月23日,韓利在哈爾濱電影院門前勾搭一名失足婦女,帶回體育街14號。
發生關係後,他將對方掐死,在大腿根部切開分屍,用塑膠食品袋套住割口防止血跡外流。
當晚11點,他分兩次將屍體拋入馬葫蘆。
1991年4月3日上午,他又以同樣手法殺害一名失足婦女拋屍。
連殺兩人未被發現,韓利更加猖狂。4月6日,他在哈爾濱某電影院見失足婦女王某戴兩枚金戒指、身掛BP機,便上前搭訕。
一小時後,王某在體育街14號被掐死,財物盡失。
4月8日,韓利在中山商場門前以100元價格,將蘇某騙到住處掐死。
4月13日,韓利為一失足婦女購買60元化妝品後,對方卻跟另一個男人走了。
氣急敗壞的韓利連續三天蹲守,最終將這名婦女殺害。
4月16日,韓利因盜竊被審查,經哥哥韓明疏通,於6月6日結束審查。
1991年10月8日,韓利在公交車上盜竊女青年被當場抓獲。
審訊時,他謊稱身上的BP機是哥哥韓明的(實為被害人王某的)。接到查證電話的韓明再次替弟弟圓謊,使韓利又一次漏網。
1992年5月12日,韓利在哈爾濱鐵路工人文化館搭訕失足婦女李某,將其騙到住處殺害。
見天色尚早,他將屍體推入床底,自己竟上床睡了一覺。
次日凌晨4點,他扛起屍體走出家門,在十餘米外的鄰居潘玉琴家菜窖前,一腳踢開窖蓋,將李某扔了進去。
1992年8月9日,韓利在南崗亞細亞電影院門前遇見舊識失足婦女陳某,見她戴金戒指、騎坤車,頓起殺心。
將陳某騙到住處殺害後,他怕鄰居認出屍體,竟剪掉她的長髮,用菜刀毀容。當晚11點,陳某的屍體被拋入下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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