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跡專家比對現場襪印,發現兇手右腳食指異常長。警方以排查為名採集趙連榮足跡,結果高度吻合。
六天後,DNA比對結果出爐:現場血跡正是趙連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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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與屠殺】
被捕後,趙連榮很快招供。
他交代,一個多月前,他發現隔壁住進八個年輕女孩,認為她們“做首飾銷售肯定有錢”,遂起歹念。
5月30日凌晨3點,他戴上手套,手持匕首,穿著黑襪,從自家陽臺翻入202室。
他剛跳進南臥室,一個女孩被驚醒,嘟囔了一句:“誰啊?大半夜不睡覺!”
趙連榮以為被發現,直接撲上去捅刺。
24歲的李美琪、22歲的江雪金在睡夢中被刺死;
20歲的吳盛丹跳下床想逃,被追上亂刀刺死;
17歲的王馬玉嚇得縮在床上,被他拽著頭髮拖到床中央殺害……
北臥室的薛珠英推門檢視,被趙連榮一刀刺中胸口,逃回房間。趙連榮踹門而入,將她刺死。
20歲的徐慧娟尖叫呼救,也被滅口。
22歲的肖梅芳反應最快,推開趙連榮衝出房門,光腳逃到樓下,最終還是被追上,頸動脈被割斷,倒在麵包車旁。
最後一名女孩陳瑞花,正在打電話報警,才說幾句,趙連榮返回,她也被亂刀刺死。
殺光八人後,趙連榮草草翻動揹包,只拿走幾十元現金,卻對客廳抽屜裡的三萬元現金和八部手機視而不見。
他爬回自家,剪碎手套衝入下水道,本想第二天扔刀,卻因妻子報警而未能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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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的動機】
1999年7月21日,趙連榮被執行槍決。
然而,他真正的動機,至今成謎。
為財?他根本沒認真翻找;
為色?八名女孩無一被侵犯;
為仇?他和她們幾乎沒說過話。
警方最終以“謀財害命”結案,但很多人相信,趙連榮是一個心理嚴重扭曲的殺人狂。他選擇這些女孩,不是因為她們做錯了什麼,而是因為她們是“外地來的、年輕的、成功的”象徵。
他殺她們,只是為了發洩自己對生活的憤懣與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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