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那事兒也是我乾的。92年3月31號晚上,我帶著那支松鼠牌獵槍,到那個單位門口,想把門衛打死,搶他的衝鋒槍。
他出來查崗的時候,我一槍打他臉上,把槍搶走了。後來害怕,把槍和衝鋒槍都扔河裡了。”
偵查員對視一眼。五年了,那支獵槍的槍號還刻在他們腦子裡:。
“那獵槍哪兒來的?”
“從山東買的。92年新出的。”
審訊記錄被翻到前面,跟1992年的卷宗對了一遍。時間、地點、槍支型號、子彈規格,全對上了。
1997年2月20日,北京市公安局刑偵處特案大隊正式將這起五年懸案宣告破獲。
七
2月26日,山東東明縣。
特案大隊的偵查員趕到胡莊鄉胡莊村,抓捕最後一個團伙成員鍾慶虎。
當地派出所說,這人可能在北京朝陽區孫河檢查站附近有老鄉,叫李家龍。
偵查員找到孫河檢查站,站長王某說:
“我們這兒沒有山東東明的臨時工。不過旁邊有個洗車場,有外地民工,有時來借電話。”
洗車場老闆說有三個山東東明來的打工仔,最近又來了個人找老鄉,還想在這兒打工。
偵查員讓他一描述特徵——二十二三歲,瘦小個兒,山東口音——跟鍾慶虎對上了。
老闆去指認,把人叫出來。那人一見穿警服的,腿就軟了。
“鍾慶虎?”
“……是。”
押上車的時候,他回頭看了一眼洗車場,沒吭聲。
當天,特案大隊會同預審處,搜查了郎成剛的家。
搜出七連發獵槍一支,子彈五發;小口徑槍托一個,子彈十二發;
軍用7.62毫米手槍子彈一百七十三發;七七式手槍套一個,子彈十六發;
砍刀、匕首各一把;從山東買的八九式公安警服、武警制服各一套,還有警銜、警徽。
那套警服掛在衣櫃裡,肩章壓得整整齊齊,褲線筆挺。
1992年3月31日晚上九點,那個穿這套警服的人,站在某保密單位門口,朝一個五十二歲的門衛開了槍。
五年後,這套警服成了物證,編號拍照,裝進檔案袋。
郎成剛、董兆利、鍾慶虎三個人,總共作案六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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