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就緒後,便是準備服裝和“裝備”。
當時銀行押運員並無配槍,僅配備頭盔、迷彩服、防彈背心和電棍。
潘海兵曾去舊物市場尋找相關物品,卻一無所獲。
情急之下,他發揮了“動手能力”:找來幾件舊衣服,剪掉袖子和領子,往裡面塞進棉花和硬紙板,自制了四件簡易防彈背心;
頭盔則是從建築工地廢品堆裡撿來的,經過清洗噴漆後,看起來與押運頭盔頗為相似。
最關鍵的電棍,潘海兵直接利用職務之便,從銀行庫房偷出了兩根備用裝備,這也為日後警方破案埋下了重要線索。
通訊工具的準備,潘海兵自認為考慮得十分周全。
他深知警方破案會從通訊記錄入手,於是除了自己常用的手機號,又額外購置了四張手機卡。
第一張卡用於日常聯絡,保持正常生活狀態;第二張卡設定來電轉接,將常用手機號的來電轉接到這張卡上,作案時只需關閉第二張卡,既不會引起他人懷疑,又能製造通訊盲區;
第三張卡專門用於與三名同夥聯絡,採用不記名的神州行卡,避免留下身份資訊;第四張卡則作為應急備用,萬一出現突發狀況可及時聯絡。
但他萬萬沒想到,正是這些看似周密的安排,最終成了暴露行蹤的關鍵。
作案時機的選擇,潘海兵更是費盡心機。他特意選擇了2001年5月8日、9日自己的公休日,此時他無需上班,不會引起同事懷疑。
為了增加成功率,他還專門致電溫州市氣象臺,確認5月9日會下雨。
“下雨天大家都想早點回家,交接錢款時肯定不會仔細核對,正是下手的好時機。”他這樣跟同夥解釋。
經過反覆測算,潘海兵將作案時間定在下午6點04分——比正規運鈔車到達時間早11分鐘。
這個時間差既不會引起銀行工作人員的過度警覺,又能在真運鈔車到來前完成交接撤離。
逃跑路線也早已規劃完畢:作案後,假運鈔車直接開往龜湖路金絲橋附近。
這裡距離銀行僅200米,且地處溫州市特巡警支隊附近的居民區,柳樹成蔭、環境複雜,便於隱藏。
他事先在那裡停放了一輛掛假牌照的計程車,得手後可迅速轉移贓款,分頭逃竄。
臨行前,潘海兵還與同夥約定:“回去後我每天給你們打一次電話報平安,要是沒打,就是出事了,各自好自為之。”
2001年5月9日,老天爺果然如約降下小雨。
下午5點30分,潘海兵駕駛著改裝後的假運鈔車,載著三名全副武裝的同夥,從隱蔽倉庫出發。
車內氣氛緊張,潘志龍和潘斌武緊握著自制的防彈背心,手心全是汗水;
汪明國反覆檢查著電棍,眼神中充滿了不安;潘海兵則強作鎮定,一邊開車一邊叮囑:“到了之後聽我指揮,別說話,別慌張,按計劃來肯定沒問題。”
6點04分,假運鈔車準時停在中國銀行溫州分行體育中心分理處後門。
潘海兵按了兩下喇叭,發出訊號。潘志龍和潘斌武迅速下車,分列在車旁,擺出押運員的標準姿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