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末路瘋狂:最終作案落網,正義終將降臨
接連殺害三輪司機,依舊搶不到多少錢,馬旭東的偏執愈發嚴重,他又將目標升級為計程車司機,固執地認為計程車司機身上會有更多現金,繼續著自己的末路瘋狂。
1997年5月19日晚,馬旭東在吳忠街頭攔下一輛計程車,司機是23歲的回族青年何某。
他謊稱要去吳忠市利通區楊馬湖鄉,待車輛行駛至城郊偏僻路段,突然用刨錛重擊何某左側枕骨,隨後舉槍補射,致其當場死亡。
隨後,他將何某屍體挪至後排,自駕計程車狂奔627.5公里,耗時近9小時,趕往甘肅張掖市部隊食品廠附近,將屍體拋在羊圈中,搜走身上200多元現金後棄車逃離。
這次長途奔襲,讓馬旭東誤以為自己能躲過警方追捕,甚至覺得搶劫計程車“收益”更高,於是他再次返回寧夏,回到最初作案的青銅峽市,準備繼續作案,卻不知,這一次,他將徹底走向末路。
1997年5月22日,馬旭東在青銅峽街頭,攔下了39歲漢族司機湯先生的計程車,謊稱要前往卡子廟,上車後特意坐在副駕駛位置,方便隨時動手。
湯先生憨厚老實,平穩駕車駛向目的地,行至偏僻路段時,馬旭東突然發難,舉起刨錛狠狠砸向湯先生右額頭,湯先生顱骨瞬間粉碎性骨折,當場失去意識。
為了永絕後患,馬旭東將槍口對準刨錛砸出的傷口,扣動扳機,子彈貫穿湯先生大腦,形成致命貫通傷,顱內殘留兩枚彈片,湯先生當場殞命。
馬旭東搜走其身上現金,準備將屍體拋入秦渠後逃離,可他萬萬沒有想到,自己的整個作案過程,被附近放羊的老人看得一清二楚,老人清晰記住了他的體貌特徵、灰藍色夾克的衣著,以及逃離方向。
案發後第二天,也就是1997年5月23日,湯先生的屍體被群眾發現並報警,家屬辨認後悲痛欲絕,警方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同時接到了放羊老人的報案,獲取了兇手的關鍵線索。
專案組根據目擊者描述,立刻在青銅峽市區及周邊設卡圍堵,展開地毯式排查。
最終,還沒來得及徹底逃離的馬旭東,被警方成功抓獲,這個在50余天內瘋狂作案10起、殘忍殺害13人的惡魔,終於落網。
落網後的馬旭東,面對警方掌握的鐵證、現場指認的鐵證,無從抵賴,如實交代了自己盜竊槍支、連環搶劫殺人的全部犯罪事實。
經警方核實,馬旭東自1997年4月5日至5月22日,短短50多天時間,連續作案10起,殺害無辜群眾13人,而所有搶劫所得的現金,加起來竟然不足2000元,為了這點蠅頭小利,他毀掉了13個家庭,犯下了滔天大罪。
六、法律嚴懲:惡魔伏法,舊案警醒世人
1997年7月16日,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南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馬旭東特大持槍連環殺人案。
法庭之上,13名受害者的家屬悲痛欲絕,湯先生的妻子趙某看著殺害丈夫的兇手,泣不成聲,在場眾人無不對馬旭東的殘忍行徑憤恨不已。
法院審理查明,馬旭東盜竊槍支彈藥、持槍搶劫、故意殺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作案手段極其殘忍,社會危害性極大,情節特別惡劣,依法數罪併罰,判處馬旭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一審宣判後,馬旭東為了苟延殘喘,妄圖拖延生命,當庭無理提出上訴。20天后,1997年8月5日,寧夏回族自治區高階人民法院依法進行二審,經審理,裁定駁回馬旭東上訴,維持原判,此次判決為終審判決。
終審宣判結束後,馬旭東被依法押赴刑場,執行死刑。這個為了不足2000元,殘害13條無辜生命的冷血惡魔,最終得到了法律最嚴厲的制裁,結束了自己罪惡的一生,告慰了所有逝去的無辜亡魂。
案件塵埃落定後,寧夏當地針對中寧縣體委槍庫暴露出的槍支管理漏洞,迅速出臺了嚴苛的槍支彈藥保管制度,全面排查轄區內所有槍支存放場所,完善24小時值守、
雙人雙鎖、定期巡查等管理流程,徹底補齊監管短板,用這場慘痛的血案,換來了當地槍支管理的全面規範,相關失職責任人也受到了應有的處分。
回望1997年這起震驚寧甘兩地的特大持槍連環殺人案,令人扼腕嘆息,更讓人憤恨不已。
馬旭東出獄後不思悔改,被好逸惡勞的貪婪裹挾,放棄所有正道,為了蠅頭小利,化身冷血屠夫,將屠刀揮向最底層、最無辜的普通百姓,讓13個家庭支離破碎,陷入永久的悲痛。
他短短50天的瘋狂殺戮,看似囂張至極,實則愚昧短淺,最終換來的,只有法律的嚴懲和千古的罵名。這樁塵封的舊案,也時刻警醒著世人:
生命至高無上,法律不容挑釁,貪婪是萬惡之源,任何妄圖漠視生命、踐踏法律底線的惡行,無論多麼瘋狂,終究難逃法網,必將付出最沉重的代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