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什麼時候要用?”
李全福沒有問羅高華需要拖拉機幹什麼,直接問的時間。
羅高華:“大概十點鐘左右,我要去縣城一趟。”
李全福:“好,我那個時候回家等你。”
他身上一直有一塊懷錶,用了很多年了,被他保養得很好,就像對拖拉機一樣,他也經常擦拭懷錶。
此時,拿出來,看了一眼。
“現在是五點半,距離十點鐘還有四個半小時,你進山一定要小心。”
“嗯,我會的。”
羅高華點點頭,就扛著獵槍、尖刀和揹簍進山去了。
冬季是狩獵的好時機,也是最危險的時候。
說是好時機,是因為這個時候,很多獵物都貓冬了,要麼就是吃得腦滿腸肥準備過冬,一頭頭獵物都很肥壯。
說是最危險的時候,則是因為不少獵物都在儲備食物,為冬天做準備。
另外,這個時候,山裡不少樹都落葉了,而且,那些落葉被曬得又枯又脆,一腳踩上去,立即就會發出咔嚓咔嚓的聲音,隔很遠都能聽見。
向來無比警覺的獵物,聽到這樣的聲音,肯定會提前跑了。
想要獵殺它們,有點困難!
不過,羅高華有自己的辦法,除了在鞋底綁上草葉之外,他還儘量往上風口走。
如此一來,即便是發出了聲音,也會被風吹走,不會傳入獵物的耳中。
當然,這需要獵人對周圍的山勢和山風走向有非常深刻的瞭解,而這一點,羅高華在上一世就已經具備了。
他揹著揹簍快速進山。
這一次,跟四月份第一次進山,完全是不一樣的心態了。
當初,他有些忐忑和興奮,而這一次,他只剩下興奮。
他的槍法足以給他無盡的勇氣和自信!
他直接進入了駝峰山的深處。
若是以前,他會小心翼翼,不會一個人進入駝峰山的深處,因為太危險,而現在他不怕了。
沒多久,他就找到了一串野鹿的腳印。
“哈哈,鹿肉好吃!”
他當即順著腳印,慢慢搜尋了下去。
這些腳印都非常的新鮮,說明野鹿剛離開不久,應該就在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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