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也是個酒鬼!
不過,這傢伙雖然好酒,但確實有幾分本事。
他把今天早上弄出來的所有測算資料統合在一起,然後,把整條路分成了四十五段。
每一段的距離有長有短。
比如石頭少的地方,路段就長一些,而石頭多的,或者需要填坑的、砌堡坎的,路段就短一些。
而且,他還建議羅高華,對於村民的分配也不用平均分配,而是按照工程強度,按需分配。
比如有些路段的工程強度很低,那就少分配幾個人,而工程強度比較高的路段,就多分配一些人,甚至可以實行兩班倒。
如此一來,既保證了修路的進度,也能讓村民不太累。
畢竟,大家都是義務出工,沒必要把人累垮了!
羅高華把他的建議全都照單全收了,吃完午飯之後,他就帶著他們一起返回了桃樹灣村。
然後,就在村委廣場搭建起了一排又長又高的展示牌。
展示牌上,掛了五十多張大白紙。
其中有每個路段的示意圖,以及人員名單,還有施工的注意事項,以及主要的開支。
沒錯,雖然村民修路不開工錢,但還是有很多地方是需要花錢的。
比如買工具、買炸藥,又比如購買水泥等,還有請專業師傅設計和指導的費用……按照左師傅的預算,整條路修下來,至少需要一萬元左右!
所有村民看到這些預算,都驚呆了。
一個震驚是,修一條路居然要花這麼多錢!
要知道,十多年前,他們當中有不少人第一次把進村的路從無到有開始修建的時候,卻是一分錢都沒有花,而現在居然要花這麼多!
另一個震驚,村委會居然有這麼多錢!
他們一直以為村委會很窮,因為村裡很窮,卻沒想到,這一次居然能夠一下子拿出一萬元用來修路,真是大大出乎了他們的意料之外!
為什麼說這個錢是村委會出的?
因為羅高華和李全福都沒有發起全村捐款或按人頭交錢的通知,至於說是不是羅高華個人出的錢,他們肯定不會這麼想,而羅高華也不會這麼做。
也許李全福會,但羅高華不會。
的確跟村民們想的一樣,這個錢確實是以村委會的名義墊出,但真正出錢的是羅高華。
李全福原本是想讓全體村民按人口數交錢,一人幾元錢,但羅高華沒有同意,因為村民好不容易掙點錢,改善一下生活,要是讓他們按人口數交錢的話,有不少人家會再次返貧。
還不如這個錢由他先墊出來,等以後村委會有錢了,再還給他就是了。
而且,只要路修好之後,羅高華有很大的自信,這個錢,要不了一兩年就能還回來。
當告示全部貼出去之後,羅高華就帶著左師傅去公社喝酒去了,至於村裡如何挑選路段,如何確定分組,就交給李全福去忙了。
……事的多更做要然自,個那的大最力權裡村個這是才書支村,竟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