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從秘書開始》第1935章 對抗審訊(2)

作者:老冰棍·1個月前

“潘春蘭,你不要罵人!”

“我就罵你了,怎麼的?你有本事把我嘴巴撕了啊!罵人犯法嗎?你們抓我就不犯法了?我跟你說,章明華不會放過你們的!你們都是走狗!至於是誰的走狗,你們心裡清楚!你們都不得好死!你們祖宗十八代,都會為你感到羞恥!”

好一張伶牙俐嘴!

罵起人來,更是跟機關槍似的,語速又快,言詞又狠。

紀委的審問員,已經是久經沙場的老同志了,居然被她罵得沒有還嘴的餘地。

“潘春蘭,你要是再這麼執迷不悟,不配合我們的審訊,那我們就當你默認了所有的罪行!”

“呵呵,我什麼也沒幹,你們就定我的罪?這可是法治社會!由不得你們說了算!我要見律師!我要見章明華!我要見徐沛生!我要上訴!”

“潘春蘭,你別抵賴了!你看看濱江街區,那邊的火還沒有熄滅呢!如果不是你幫助他們逃避安全檢查,怎麼可能發生這麼大的火災?你知不知道,這場大火的損失有多大嗎?”

“市場起火跟我有什麼關係?你們應該去抓負責消防安全的負責人!張俊不是管應急和消防的嗎?你們應該去抓他!是他不作為!”

“潘春蘭,你不要跟瘋狗一樣亂咬人!我們現在審的是你!去年七月,你幫助濱江街區的市場,逃避消防安全檢查,今年,他們出錢,安排你到歐洲遊玩購物,可有此事?”

“沒有的事!”

“潘春蘭,他們已經招供了,你再抵賴是沒用的!”

“他們這是誣陷我!那我還說,他們送過錢給張俊,你們怎麼不去把張俊抓起來?”

“潘春蘭!我們將依法對你名下所有財產進行調查,我們不是在徵求你的同意,而是在通知你。”

審訊到此告一段落。

潘春蘭的嘴,果然很嚴,第一場審訊,並沒有拿到什麼實質性的證據。

不過,再難的案子,也難不倒紀委的同志。

再硬的骨頭,他們也啃過!

與此同時,經過300多名消防員將近40個小時的全力奮戰,濱江街區的火,終於完全撲滅。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價值超過兩億元,搜救被困群眾70多名,疏散人員2000多名,確保了無人傷亡。

起火的市場,已經燒得滿目瘡痍。

過火面積3000平方米,商戶損失嚴重。

城南區政府、警方刑偵部門、省消防總隊火災專家、房屋鑑定專家已組成聯合調查組,對火災進行全面調查,善後工作也在穩步進行。

這起驚心動魄的火災被製成警示影片。

張俊代表市政府,請來幾百名重大火災隱患單位負責人到場觀看,要求這些單位,立即對火災隱患進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將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你們不要找各種理由,不要以耗費時間長、資金投入多、整改難度大等為藉口,更不能只進行一些區域性整改!必須徹底消除隱患!”張俊擲地有聲的話,在現場迴盪,“平安才是最大的財富!平安家園,需要我們共同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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