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石遊記》第494章 規費!(2)

作者:半邊人·2025-06-25

人們見面還相互慶祝:“渠伊必不復來矣!”,翻譯過來也就是這狗官終於滾了!

結果百姓們卻是空歡喜一場,張崇沒有被調走,回來的張崇知道了這個訊息大為不爽。

你們不是想要我走麼,那就收錢!收“渠伊錢 ”作為對百姓們的報復。

等到了第二年張崇又進建康面見皇帝,百姓們又聽到了張崇要調走的訊息,這下百姓們不敢明目張膽的歡喜慶賀了,見面就摸一摸鬍鬚來示意。

果然再一次讓百姓們失望,回來的張崇又開始作妖了,他仿照去年又設立了“捋須錢”。

還對外宣稱:你們摸鬍子也要錢!

可見,官員小老百姓是惹不起的,古之皆然,這樣的生活當真是暗無天日,可是與沒有秩序的亂世,這點苦,老百姓也就默默的承受下來了“好死不如賴活著!”。

這只是官員,真正讓老百姓痛苦的是,官員手底下的辦事小吏。

他們雖然貪的不多,但手段卻簡單粗暴,對老百姓傷害最大,前世的城管若是與這時代的小吏-比,完全可以稱得上“文明之師!”

而“淋尖踢斛”,只是古代小吏收稅時發明的一個小手段,與其他的生財手段,比起來只是一道開胃小菜。

他才明白了新中國取消土地稅,對農民來說是多麼大的創舉和福氣。

等買物稅兌變成銀子後,收稅的又發明創造了其他創收手段:

“火耗銀”,又稱秏羨。

原來是指將碎銀融化鑄成銀錠時產生的損耗。

官員們把這一部分損耗強加在百姓身上,徵收上來留為己用,明中期火秏比例為正稅的20%-30%。

而到清康熙時期達到30%-40%,甚至高達70%-80%。

各級官員層層加碼,級級盤剝,老百姓們苦不堪言。

地方官可以以此為名義多收錢,至於這個比例是多少,那就看地方官的良心嘍。

古代的老百姓對於火耗收的少的官,已經看做是清官了,當成清如水的清官。

連康熙也曾經說過,火耗收百分之一的官,不失為清官。

官吏們深知官場風高浪險,榮辱無常,升遷無望而機遇不多,任期有限,而手中的權力難保長久。

像一次改朝換代,或是戰亂,或是-次意外,他們就不再是官員,退化成為手中無權的世家豪門。

可是世家豪門之間的吞併比之官場更加殘酷,徹底貫徹了“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而蝦米只能吃泥土!”的規律。

官員是當然不會坐失在職撈錢的權力,也就“無惑乎清白之吏不概見於天下也”。

當然,歷史上也是不乏像海瑞這樣為官清廉,家徒四壁的清官,出淤泥而不染,至於他的個人能力就是另一回事了。

但是在南朝,還沒有出現有德操的官員,如果不經歷一次農民起義,摧毀現有的階層秩序,這種情況以後估計很難改變。

離石想到這些,忍不住唸了一句古代的詩句:

“清若荷花不染塵,廉如梅花不畏寒。”

!命的人批一掉革,命革會社靠要還,新革的上想思和技靠要止不,步進會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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