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住在這裡的人,基本上都大有來頭!
陳光耀一家,就住在4號樓一單元701。
林銘除了賺錢狗屁不通,也懶得去研究其他。
所以是由張狂親自到來,為潘雲冉注射特效抑制劑。
僅僅數日時間,潘雲冉已經瘦的不成樣子。
她的皮膚還沒有潰爛,但渾身上下,只要露出來的地方,都被那種紫紅色皮疹佔據,看起來令人頭皮發麻。
靜靜的躺在床上,潘雲冉的呼吸還算均勻。
她完全昏迷過去,已經感受不到疼痛的折磨。
除了那微弱的呼吸之外,和死人沒有什麼區別。
偌大的臥室裡,卻顯的異常安靜。
張狂盯著潘雲冉看了許久之後,才皺著眉頭站直身體。
“太嚴重了,怎麼這麼晚才發現?”
“我只要你救活她!”
陳光耀近乎是祈求著說道:“我們有錢,有很多錢!只要你能救活她,你要多少錢我們都答應你!”
“林董給我的錢,已經足夠多了。”張狂搖頭。
“有問題嗎?”林銘也有些擔心。
畢竟潘雲冉的狀況真的太嚴重了,和普通紅斑狼瘡患者並不相同。
“應該沒問題,就是需要的時間,可能會多一點。”
張狂說道:“而且醫生也說了,她的器官正在急劇衰竭,就算為她注射了特效抑制劑,還是得先回醫院住著,用正常的醫療手段幫她維持和恢復。”
“這個自然可以,陳叔能做到的。”林銘看向陳光耀。
“對!這個沒問題!”陳光耀立刻點頭。
之所以非要讓潘雲冉出院,自然是因為特效抑制劑許多資格還沒下來,不算正式上市的藥物。
醫院肯定不可能違規為其注射,尤其像潘雲冉這種人物。
要是出了什麼問題,這責任簡直比天還大!
明知道這些的情況下,只能先選擇讓潘雲冉出院。
等到注射完特效抑制劑之後,再把潘雲冉送回醫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