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荒路上,爹娘和離了》第174章 如何成為男主的心尖尖?(1)

作者:糖油粑粑真好吃·2025-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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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那又如何?

禮法終究是禮法,長子殺了人,那就是犯了法,這就是錯了的!”

“二叔,你怎的如此......”

“夏天!”

鄭梅娘出口呵斥住了李夏天將要說出口的話,她帶著些許不好意思對著李望明笑了笑。

李夏天閉了嘴,可心裡眼裡那都是不服的。

李十月放下茶杯,她在桌下輕輕的拍了李夏天一下,與李夏天眼神對視之後,她就笑著轉頭看向李望明。

“二叔,這禮法是誰定的?”

李望明有些懵,他不懂李十月怎麼就說到禮法是誰定的上頭了呢?

“這禮法自是先賢和掌管刑獄律法的為官者聽帝王所需而定。”

李十月點頭,然後她又問:“這正妻囚禁長子之婦和其子,可是違背禮法?有罪也?”

“然!

可就算如此,長媳及其子且還活著,正妻有罪,但罪不至死!

長子出手殺人就是錯!”

李十月再次點頭,她透過窗戶看了一眼臺下已經有人往上搬道具去了,遂回過頭加快了語速一股腦的對著李望明說:“二叔,禮法是人定的,那隻要是人,就有所偏好,難免就不公正。

就好比,在咱們村中,李有福他們就說女娘不可進祠堂,可他們卻還要我出錢去修建祠堂,這對麼?

這對我而言可不就是不公平!

若是宗族的祠堂對我有好處那也還好,可你說,對我來說,是有好處?還是有束縛?

所以,禮法自然不都是對的。

長子殺人情有可原,畢竟那般情況,不是他們一家子死,就只能是正妻死了。

且是正妻有罪在前!

在只有一次的性命之前,去談禮法?

二叔,這不是很荒唐麼?

若是帝王少時受了長子那般的委屈,他是不是就可以在為帝時,加上這麼一條律法:正妻囚禁他人,乃為大罪,人人可殺之,殺人者無罪也!”

李十月對著李望明眨眨眼,然後她舉杯對著李望明說:“二叔,這最後一齣戲,我不知道他們會如何演。

但就我而言,我若是長子,那麼我就會再出兩刀,一刀弒父,另一刀殺弟,如此解決了根本問題,那麼也就沒有了問題。

至於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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