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京詭案手札》第419章 分別(2)

作者:彧無為·2025-09-23

言罷,纖指已搭上戴氏腕脈。

“她有滑胎之兆,必須臥床靜養,萬不可再像現在這般激動。”

老婦人看芙昕年幼,本將信將疑,見芙昕一語中的,眼神立時恭敬。

“先送她回家,您腿腳不便,讓我朋友幫忙。”

芙昕剛剛看著老婦人從人群中走出,留意到對方走路有點跛。

她轉頭看向江溪雲。

在這樣人人相熟的小地方,名譽更加重要,若讓男子援手,定會惹出閒話來。

江溪雲立即上前,一把將戴氏抱起,讓那老婦人前頭帶路。

一行人回到戴氏家裡,江成、阿晝等男客止步前院。

安頓好戴氏後,老婦人給幾人倒水,隨即又熟練地自廚房找出藥包,準備去煎藥。

芙昕看了一下藥方,,是副穩妥安胎的方子,雖不盡對症,卻也妥當。

她未提更改,只趁老婦燒火間隙為她按摩腿腳,順便問起冤情。

老婦人見幾人氣度不凡,也是走投無路了,便將自家的事跟他們說了。

戴氏已經不是第一次攔轎了,她還去縣衙敲過鳴冤鼓......

此時的林知夏,也在向隔壁的鄰居打聽情況。

戴氏的丈夫田小福被控殺人,已由縣衙定罪,不日將押往州府複審。

三天前,城西的張屠戶被發現死在家中,有目擊者在案發當日天擦黑時,看見田小福自張家走出。

而田小福也有殺人動機。

數日前,田小福買了張屠戶的豬肉,吃了之後他與妻子戴氏都腹瀉不止,連累戴氏胎像不穩。

為此,一向溫和懦弱的田小福曾當眾與張屠戶爭執。

此外,衙役在田家搜出了兇器,一把刻有張屠戶印記的剁骨刀。

人證、物證、動機俱全。

聽到這裡,林知夏眉間輕蹙:“難怪縣衙不受理。”

“姑娘有所不知,”鄰人低聲道,“小福性子綿軟,哪有膽量殺人?案發時他有不在場證據!”

原來,田小福有個孿生哥哥,同他長得一模一樣,名喚田大福。

田大福與弟弟懦弱的性格完全相反,是個性子暴烈,好吃懶做的賭徒。

案發時,田小福在茶館幫工,很多人可以作證。

但是張屠戶死後,田大福卻失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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