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京詭案手札》第426章 懈怠的衙門(1)

作者:彧無為·2025-09-26

田小福在遇襲當晚並未被捕。

他回家後清洗了衣物,導致第二天被抓時,衣服已經曬乾了,就晾在了院中的竹竿上。

衣服上的血跡殘留,又或者是其他證據,也隨之消失。

林知夏見戴氏真拿出了衣服,蹙眉問道:“衙役檢查之後,沒有將衣服帶走嗎?”

戴氏睜大眼:“要帶走?他們沒說啊。”

若田小福真是兇手,這衣服就是他行兇時穿的衣服,這麼重要的證據,居然留存於嫌疑人家中!

林知夏接過衣服仔細檢查。

這種綿麻的材質不易勾絲脫線,衣襟處也被搓洗得十分乾淨。

難道官府認為,積極清洗衣物是田小福心虛、試圖毀滅證據的掩飾行為。

畢竟,如果目擊者溫伍的證詞,田小福本應只是眾多被傳訊的嫌疑人之一。

“他們沒有拿走衣服做驗證嗎?”林知夏追問。

在開封府的時候,她曾見過樊老用醋蒸法顯出血跡,即便衣服清洗過,也可能檢驗出微量痕跡。

戴氏搖頭:“這衣服能證明小福說的是實話嗎?”

林知夏還是覺得,衙門的人不會這麼大意,她道:“我方便進臥房看看嗎?”

戴氏遲疑了一下,但見林知夏和芙昕都是女子,最終還是點了點頭。

“我帶你進去。”

她引著林知夏走進狹小的臥房。

屋內陳設簡單卻整潔,靠牆放著一張陳舊的木床,床邊是一個不大的梳妝檯,除此之外再無其他。

看得出二人生活並不富裕。

但梳妝檯上的幾個木盒裡,分別裝著像生花、梳篦和髮釵。

髮釵多為木製或銅製,林知夏拿起一支,觸手並無粘膩或細塵,顯然是精心儲存、時常擦拭的。

“這些都是小福給我買的。”戴氏有些黯然道。

小夫妻日子雖不寬裕,卻處處用心。

至於廳內地上那層薄灰,顯然是戴氏憂心丈夫,已無暇顧及這些。

林知夏開啟衣櫃,裡面男子衣袍只有寥寥數件,且皆是青灰色,與戴氏拿出的那套並無顯著區別。

看著那些衣服,戴氏眼眶一紅:“這些衣衫都是茶館分發的,他從不給自己買衣服,穿來穿去都是這幾身,賺的銀子都花在我身上了。”

“我聽說他每日午時都會回家給你做飯?”林知夏問。

戴氏點頭:“他對我很好,懷孕前也會幫著我一起做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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