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師誇我好仙苗》第301章 郡主的判罰(2)

作者:吳半仙·2025-08-25

這倒是個好辦法,不過一時間我也想不到用什麼東西來做,又能兼顧扎頭髮,關鍵時刻還能當暗器。

這件事就這樣放下了,我們繼續在寢室裡練功。

一天時間很快過去,差不多等到第二天下午三點多的時候,我終於等來了黃道長的訊息。

他告訴我,昨天下元節法會的時候,他給城隍上疏,說明了長樂郡主的事情。

然後,郡主母女二人過堂,接受城隍判罰。

但這段屬於是秘密,連他也不能看,只能等待結果。

然後一直等到今天,判罰結果就出來了。

這速度屬實是太快了,按理說,以她們兩個這麼嚴重的過失,而且年頭這麼久,換成人間至少也得審兩年。

但法界一天就審完了,這隻能說明一個問題:正所謂舉頭三尺有神明,我們任何人在法界都是沒有秘密的,無論你幹了什麼,人家全都知道啊!

黃道長說,這個判罰的具體內容,大抵就是先罰後賞,雖然長樂郡主二人守廟有功,但不能抵過。

因此,她們兩個需要按律審判,首先100年之內不得輪迴投胎。

然後,每隔十天,要到城隍那裡領二十杖刑,如此反覆,也是十年難滿。

一年365天,也就是平均每年要打36次,36乘以20是720,720再乘以十年是7200。

如果沒算錯的話,應該就是這個數……

長樂郡主母女兩個,一共要承受7200杖刑,十年後方得解脫。

我覺得,這個懲罰其實不輕不重,雖然要挨7200杖刑,但分成十年,而且她們母女兩個道行都不低,估計也沒什麼大礙。

黃道長卻搖頭,說你別以為這仗刑好捱,那也都是帶著天地法則的,兩個女鬼雖然有道行,那也不頂用,就跟活人捱打是一樣的效果。

我不由咂舌,這麼說的話,那每隔十天就要打二十大板,舊傷未好,新傷又添,也是挺痛苦的。

但和那些被她們殺害的學生比起來,沒讓她們魂飛魄散,也沒讓她們下地獄,這結果已經很好了。

當然了,以上說的是刑罰,鑑於她們守廟有功,城隍爺還有獎勵。

這個獎勵就是,她們每日可以在救苦殿聽經懺悔,至少十年便可圓滿。

同時,她們也可以住在青華宮,且自由出入。

但是因為要受刑罰,所以她們不得離開青華宮方圓十里,這也算是個約束。

還有一點,就是她們後面如果再有功德,還可以視情況給予嘉獎,比如適當減輕刑罰之類。

聽了黃道長的話,我不由暗呼行家,心說黃道長上疏的時候,肯定是跟城隍爺商量,這判罰簡直是無懈可擊。

說的直白點,簡直就是把長樂郡主給鎖死在了青華宮,既有懲處,又有好處。

估計這樣一來,長樂郡主也不會走了,畢竟她們只要在青華宮待著,就能在救苦殿聽經聞法,早晚能得圓滿啊!

而且,還100年不能投胎,這倆人無處可去,就得在青華宮守廟,所以,青華宮至少100年之內是安穩了。

。了去過就捱一捱,死不打也正反,刑杖些那於至

。手死下會不定肯那,行執宮華青在又,子板打爺隍城是只這竟畢

?啊廟守來誰,了壞打們把果如,解理易容很個這

!散魄飛魂到打們把能全完刑杖十二,了樣一不全完就那,獄地了去是要們

!啦宮華青覦覬敢人有會不也再後以,手打的力強個兩是就那,下留此從主郡樂長,說來度角的宮華青從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